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流通〔2011〕23号
关于做好加油站(点)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天津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锋副市长在2011年商务简报第3期批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要列入今年重点工作抓”的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加油站(点)的安全运营工作,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和加油站经营企业要从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周密部署,加大安全经营宣传工作力度。同时,要针对“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加油站(点)作业频繁、流动车辆多、人员往来复杂的特点,切实抓好油品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安全。
二、健全工作机制,下力量抓好市场监管
各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运营工作的监管,涉农区县也要高度重视农村加油点的安全经营工作,确保成品油经营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明确领导,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点)等要害部位的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苗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点)经营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针对问题抓好整改
各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区县抽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大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属区域内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以及节日值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2010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经营企业责令按要求及时整改;对未参加年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以及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而仍在违规经营的企业要下发停业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对制度不健全、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要限期整改。市商务委将会同市安监局、市消防局等有关部门于9月份对各区县加油站(点)的安全运营工作进行抽查。
四、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各区县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要建立成品油市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对各类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市商务委报告有关情况。
请各单位将2011年加油站(点)的安全运营工作安排于3月10日前报市商务委。
邮箱:tj23035505@126.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商业 加油站 安全 工作 通知
(共印35份)
抄送: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监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