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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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1-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流通〔2011〕6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流通〔201168

 


关于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为贯彻《天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津政令第31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利用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经营和行业自律

(一)依法设立回收拆解场所。设立回收网络和周转库应符合规划,符合《办法》所规定的设立条件,并主动到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拆解场地应设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拆解场地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二)实行回收拆解网络跟踪。及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填写《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主动向商务主管、公安交管等部门上交存根联;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手续设专人规范化管理;积极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回收拆解车辆的跟踪调查。

(三)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强化企业自律,严格人员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回收价格公平,严禁出售报废机动车及“五大总成”、改装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要规范拆解流程,集中在定点拆解场所拆解报废机动车,严防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发生。

二、鼓励拓展业务、技术创新和全员素质提升

(一)完善回收网络与提升服务质量。科学规划网点设置,采取连锁经营和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建设统一、规范的回收站点,逐步完善回收网络布局,创新回收经营模式;积极落实便民服务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回收网络开展报废机动车普法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快基地建设与提升技术设施。建设回收拆解基地应本着符合标准、满足需求、立足长远、鼓励创新的原则,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建设任务;积极探索机动车拆解及资源再利用的新技术,加强各环节的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强化人员培训与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培训机制和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针对不同层次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回收、拆解政策、法规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总结经验,促进发展和兼顾两个效益

(一)建立联系制度。以每季度末,汇总报废机动车回收量、拆解量等基础数据;总结回收网络推进、拆解基地建设等进展情况;分析回收车辆变化、资源处理利用趋势等市场信息;提出企业建设目标、行业发展方向等中、远期规划及经验、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从实践角度对行业发展方向、强化监督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一一年五月十七

 

主题词:商务 报废机动车 监督管理 通知

 (共印20份)

  抄送:市供销合作总社,静海县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1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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