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安监〔2012〕5号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如何做好近期我市商贸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各单位、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全大检查督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大检查行动方案,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安全大检查范围是全市零售、餐饮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委属有关单位。
安全大检查重点:
一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重视。重点查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安全培训记录。
二是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点查制度内容和现场是否违章作业。
三是营业场所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是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查动力、照明、电气线路、消防、制冷、电梯(电扶梯)和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修记录。
五是餐饮业是否对气源、火源、电源进行监控管理,是否按规定清理厨房烟道,是否安装气源防泄漏报警和自动断气装置。
六是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是否按要求定期演练。重点查预案的有效性,关键是预案是否可行,各部门人员变动预案是否及时更改,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可靠。
三、安全大检查时间
7月1日到10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要组织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特别要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参加,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7月11日到20日,各区县组织街镇对辖区内商贸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增加检查的专业性和隐患督办力度。市商务委对下属企业逐一进行安全排查,并对重点商贸企业进行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委有关单位要在7月30日前,向市商务委安全监管处报送安全大检查阶段总结。总结中要有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数(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逐一列出,隐患存在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发现隐患时间、隐患具体情况、不能及时整改原因、现场处置情况、并制定隐患整改跟踪记录),解决隐患数。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商务 安全 检查 通知
(共印35份)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