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外经〔2014〕2号
市商务委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
境外项目安全生产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3年以来,国际和地区安全局势持续动荡,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在外机构、项目、人身及财产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预防为主,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春节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掌握人员情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要求雇主、业主在节日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共同保障在外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按照《商务部 安全监管总局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资委关于开展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合函〔2013〕11号)的有关要求。各企业要做好境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加强境外项目安全管理,重点查摆项目现场人员安全处理突发事件培训、安全生产保护设施、财产资金保存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在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了解中方人员的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对中方人员在境外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关心和帮助。有条件的单位要对境外人员在国内的亲属进行一次慰问,以减少在外人员对国内亲人的牵挂,让他们安心工作,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四、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境外安全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小组组长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春节期间如遇有突发情况要立即向项目所在国使(领)馆经商处(室)和国内有关部门汇报,以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和处理。
请各企业完整填写《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及常设人员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请登录http://wjw.tjco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于2014年1月22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分别传至市商务委外经处(传真:58665780、58665781;电子版发至tjgclw@126.com)。
市商务委春节值班电话:58665678 传真:58665566
专此通知。
附件: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及常设人员情况表
201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及常设人员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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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每项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填写。电子版请以Excel的形式于1月22日前传至tjgclw@126.com无须盖章。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组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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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