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批复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5-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国际〔2015〕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外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国际〔20155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

同意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批复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申请》(中铁六院市场〔2015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建设部2009年第9号令),经审核,同意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0054332-2)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请公司在批复下达六个月内到我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办理海关、外汇、工商、税务等手续,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申请入会。

三、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统一的外经贸政策指导下开展业务,接受我委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并按规定向我委报送外经贸经营活动的文件资料及统计报表。

四、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与人员安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环境保护并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要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文件。

五、公司要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商合发〔2005726号)的规定,高度重视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切实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公司要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我委报送相关情况。

六、公司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此批复。

              

              

              

20154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工商局,市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天津海关。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41日印发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