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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津商务流通〔2015〕30号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
关于印发天津市物流标准化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制订了《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县商务、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流通处 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传真:58665839;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波;
联系电话:23391879;
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13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73号)、《国家标准委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标委服务联〔2014〕33号)和《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托盘总体情况
标准化是商贸物流发展的基础支撑,有了标准化,才能实现通用化和系列化,托盘作为物流业的单元化工具,被誉为“移动的货台”,在物流供应链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通过对我市规模以上商贸连锁企业、电商物流企业、快消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托盘使用情况调研,有三个特点:一是标准化托盘使用占比偏低。本市企业使用托盘66.5万块,其中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28.9万块,占托盘使用总数的43.5%;二是大部分企业托盘如本市亚马逊、当当网、都市风尚等5家电商物流企业使用托盘15.9万块,其中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5.6万块,占托盘使用总数的35.2%,尚未开展循环共用;三是标准化周转箱(笼)数量少,使用比重低。药品流通、连锁企业、电商物流等企业使用周转箱8.9万个,规格比较分散,14家企业使用10种以上规格的周转箱。
二、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强化企业“标准是效益、是竞争力”意识,以城市配送体系物流标准化环境建设,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标准周转箱容器在农产品、药品、快消品物流领域应用等为重点,稳步推进供应链物流标准的一贯化,带动上下游相关领域物流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以物流设施设备、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为依托,开展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的升级改造,促进企业信息管理和信息利用水平提升;以加强区域和企业间合作为支撑,推动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协同发展。
三、具体目标
(一)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培育2家标准托盘持有量多、服务网点覆盖区域广、信息管理系统水平高、便利服务功能完善的托盘租赁服务企业;引导商贸连锁、电商物流、快消品生产、商贸批发、第三方物流等试点企业标准化托盘使用率达80%以上,托盘租赁率达40%以上,供应链协同作业效率提高10%;引导药品流通、农产品流通企业标准化托盘使用率达到50%以上,其中25%为租赁使用,推动上游供货商、代理商直送配送中心的货物20%以上实现带盘运输,推动10%供货商、代理商参与托盘循环共用;推动以周转箱为送货单元向下游门店配送,周转箱使用率达80%以上(含带盘运输)。
(二)提高物流效率。使用标准托盘,与货架、叉车、配送车辆等相关物流设施设备相配套,在供应链上下游开展托盘作业一贯化运输,减少搬倒次数,节省装卸和运输时间,加快车辆和货物快速周转,力争试点企业配送中心货物周转量提升30%,车辆周转率提升1倍,装卸货时间提升3倍。
(三)降低物流成本。使用标准托盘,开展单元化、机械化作业,大幅减少装卸、搬运人工成本,提高作业稳定性,减少货物毁损。通过托盘循环共用,变静态使用为动态循环,节省托盘购置费用及托盘闲置数量,力争试点企业人工成本下降15%,货损率下降50%,托盘运营成本下降20%,年度物流费用下降1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物流服务规范标准体系
1.制修订相关物流标准。推动企业(单位)等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托盘、周转箱、笼车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和运营规范、配送流程、质量控制等服务标准。
2.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和试点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托盘及周转箱循环共用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配送车辆服务和农产品物流包装等方面,开展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依托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资源优势,根据城市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的需求,建设相关标准专题库,为企业提供物流标准订阅、查询、分析解读等专业服务。
(二)建设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
3.培育运营主体。以符合国家标准(GB/T2934-2007)要求的1.2m×1.0m托盘(含周转箱)作为循环共用标准托盘。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结对子”协同推进托盘标准化;鼓励创新“互联网+托盘”的运营模式,探索标准托盘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的新路子。一是支持托盘租赁运营企业开展回购返租、异地退租,统一采购、统一标识和维修,提供专业化服务,壮大运营主体。二是支持商贸连锁、电商物流等企业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共同租赁同一家托盘租赁公司的托盘,推行带盘运输,并统一仓储月台、货架、叉车、车辆等配套设施标准,提高机械化装卸、入库、运输的效率,减少自购托盘、货损、时间、人工及周转占用等成本。三是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消品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药品流通企业租用标准化托盘,开展带盘运输或服务,在源头生产地起租、销售地退租,降低托盘采购、维护、倒盘货损等成本,实现绿色发展。四是支持托盘生产型企业引进和改造生产设施设备,生产符合高质量标准化托盘,并开展租赁、回购、维修等业务。
(三)建设城市仓储配送设施设备标准化体系
4.提升改造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支持与标准化托盘配套的通用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的配送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改造,推进与标准托盘关联的叉车、货架、月台、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促进上下游设备的衔接;支持与标准化周转箱相配套的超市卖场货架更新改造,加强配送中心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作业流程;支持配送中心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提升物流效率和整体水平。
5.创新城市配送货运模式。支持与标准托盘(周转箱)关联的配送车辆及设施设备购置、更新与改造;支持建设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送的城市货运运营模式,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和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题。
(四)建设商贸物流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
6.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标准化建设改造,统一技术接口标准,通过平台联盟合作等方式建立市场化的长效机制,促进京津冀物流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7.推动托盘共用系统平台建设。围绕提高托盘标准化水平和促进循环共用,整合托盘及包装领域供应链资源,逐步推进由静态租赁到动态循环、由区域交换到全国交换的托盘循环共用信息化平台建设。
8.推进城市物流配送服务平台建设。以服务于全行业、全领域的全流程物流信息化平台,提升天津城市共同配送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兴商业模式,整合省际专线及零担物流业务、同城短途货运业务和最后一公里城市配送业务,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市场机制,在高效率的车货匹配和在全新的商业模式下,实现对城市货运市场的优化、整合和提升。支持平台拓展撮合交易、金融结算、标准化、质量认证、诚信监督、宣传培训等增值服务功能,利用大数据、供应链、众筹等手段整合线下资源,以模式创新推动智慧物流发展。
(五)建设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
9.支持按照天津市冷链物流系列地方标准,新建及提升改造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全温带冷库,支持与冷库配套的各种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
五、进度安排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天津市物流标准化实施方案、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5年8月—12月)
在启动阶段,一是加大对物流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认可度,形成带动效应,通过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和循环共用,逐步形成托盘运营服务规范及一贯化运作操作规范;二是调研我市托盘生产、服务、使用企业托盘使用情况,并加快研究适应电商物流、城市共同配送、托盘循环共用等流通现代化发展,符合绿色发展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商贸物流标准;三是遴选试点企业,经区县推荐,选取参与积极性高、影响作用大、托盘量多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市场运营模式成熟、服务能力强、跨区域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形成带动作用;四是2015年9月底前确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启动试点,并登陆“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填报备案;五是2015年9月底前制定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1月—12月)
在实施阶段,一是围绕试点企业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效果,完善城市配送体系标准和仓储配送设施设备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围绕选取的试点企业,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试点企业实施效果,并以此为基础遴选第二批试点企业及项目;三是进一步推动商贸连锁企业、电商物流企业、快消品生产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标准化托盘一贯化运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动托盘共用系统平台和城市共同配送系统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供应链等信息技术,整合托盘及包装领域供应链资源和线下资源,以模式创新推动智慧物流发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月—6月)
由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主要包括试点企业的标准化托盘普及率、仓储标准化水平、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及试点前后物流费用和效率的变化,总结工作成果与不足,形成具有可复制性经验进行全面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参加的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有关决策和工作进展协商会议,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管理制度
制订《天津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建立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储备库,按试点工作要求筛选项目,试点企业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强化绩效评价
做好试点项目监督管理,根据确定的试点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以及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
(四)抓好宣传培训
加强物流标准体系宣传和贯标工作,加大媒体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总结试点经验和试点成果,为全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和物流服务质量评估提供引领和示范。
抄送: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