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服务〔2015〕1号
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早餐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早餐工程发展,探索早餐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早餐服务网络建设,促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提升,市商务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早餐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商务委。
2015年12月29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服务处 闫炳伟;联系电话:5866586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早餐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根据市商务委2015年内贸工作要点部署,现编制《天津市早餐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一、我市早餐发展现状
(一)规模数量进一步提升
按照商务部要求和我市重点工作部署,培育早餐龙头企业,建设改造规范化早餐固定经营网点,共支持4家早餐连锁企业配套建设早餐连锁网点172个,新建改造4个2000平米以上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添置1000余台套专用设施设备。
(二)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
通过制定早餐示范工程网点布局建设规划等多种举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早餐网点。初步形成了以示范店为引导,连锁企业为骨干,多样化网点为支撑的早餐供应服务体系。截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早餐网点约6000家,新增供餐能力100万份。
(三)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制订印发了《天津市早餐示范店经营管理规范》、《天津市早餐示范店标准》等相关制度标准,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了整顿规范力度,初步营造了便民利民、竞争有序的早餐消费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早餐经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尚不普及;二是部分区域特别是新建社区早餐网点不足,规范经营、卫生达标的店铺较少,存在供应不便利、不安全等问题;三是早餐经营成本高、利润低,部分早餐企业(店)生存困难;四是一些新式早餐虽有所发展,但价格相对较高,存在早餐供应不实惠问题。
三、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规范经营、规模发展”的原则,促进规范化、现代化早餐供应服务体系加快建设。
到2017年,引导建设10家社区中央厨房,新建或改造提升120家早餐示范店,形成以大型早餐企业为龙头,社区中央厨房、固定门店式经营网点为支撑,早餐示范店为引导的“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城区早餐服务体系,并逐步向其他区县延伸,基本满足居民早餐服务和大众化餐饮需求,树立天津早餐市场新形象。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早餐龙头企业。支持具有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具备一定规模的骨干早餐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发展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鼓励建设检验检测室和冷链物流配送;鼓励早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设中央厨房或社区早餐店,建设早餐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或统一集中的采购网络。
(二)引导建设示范店。各区县要按照合理布局、灵活多样的要求,规范发展早餐网点和早餐示范店。到2017年,中心城区分别提升改造15个示范店,滨海新区提升改造10个示范店,环城四区建成区分别提升改造5个早餐示范店,实现早餐示范店城区全覆盖,并逐渐向涉农区县延伸。
(三)扶持特色早餐服务。在充分挖掘传承我市特色风味餐饮的基础上,切实搞好创新和发展。鼓励支持写字楼周边餐饮企业及各类快餐企业拓展早餐服务项目,通过增设窗口、送餐上门等形式,面向周边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四)合理设置早餐网点。一是鼓励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向早餐需求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食堂等提供早餐配送服务;二是鼓励餐饮正餐企业及快餐店、菜市场等拓展早餐服务项目;三是鼓励餐饮企业对天津特色的传统早餐品种进行挖掘和发展。
(五)打造一批“放心店”。以示范店为基础,强化对硬件设施、原料索证、人员体检、加工条件、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早餐店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打造示范放心店。
(六)加强标准化建设。配合推动餐饮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基础上,以早餐示范工程企业为试点,在加工流程、服务规范、物流配送、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行业标准,促进整体行业规范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联动机制。成立由市商务委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早餐工程推动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早餐工程提升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
2.明确工作任务。各区县要把早餐工程当做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街道一级,将早餐工程建设发展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安排配套资金和政策。同时加大整顿规范力度,重点整治无餐饮服务许可、无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等突出问题。
3.加强督查考核。各区县要把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时向市商务委通报情况。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完善财税政策
安排专项资金,对达到规范要求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早餐经营网点和示范店、社区中央厨房给予支持。同时为经营早餐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对员工培训给予补贴。
(三)统筹发展规划
1.统筹制定早餐示范工程发展规划并纳入商业网点规划。老城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门店,或利用现有存量营业用房,改造建设规范化的早餐固定门店。
2.严格落实《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社区商业配置规范标准》,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一定面积的符合早餐经营条件的公共设施,把早餐店设置为社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小区商业和街坊商业的必备业态,明确经营面积和花色品种,促进规范经营。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早餐工程便民惠民的特点,及时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努力营造推动早餐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