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环境整洁菜市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7-001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市场〔2017〕2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

 

 

津商务市场〔201725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度环境整洁菜市场工作的通知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商务委关于在市内六区开展菜市场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菜市场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内)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洁菜市场申报项目提升工作,促进我市菜市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居民群众营造舒适购物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8年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商务部门推荐的本辖区环境整洁菜市场,市商务委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天津市环境整洁菜市场评分表》标准对2018年度列入拟考核环境整洁菜市场项目按月逐个进行检查、评分、排序,得分季度排名前50位的菜市场列入2018年各季度资金支持的环境整洁菜市场项目。

二、支持标准

对列入环境整洁菜市场支持分三个层级:2000平米以下(含2000平米)的菜市场,每季度给予1万元;20003000平米(含3000平米)的菜市场,每季度给予2万元;3000平米以上的菜市场,每季度给予3万元,支持资金每半年拨付一次,下半年资金转次年拨付。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息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归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市场建设管理应满足《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和《天津整洁菜市场环境质量基本标准》要求。

(二)菜市场建筑面积达600平方米及以上,正常经营,且空置率不能超过20%

(三)开业运营时间不得晚于201712月底。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公开遴选本辖区环境整洁菜市场,结合2017年各区菜市场环境质量评比情况,对环境质量达标的菜市场进行推荐申报,各区要将组织申报情况报告和2018年环境整洁菜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于20171220日前报送市商务委,电子版表格发送至tjsswwscc@126.com

(二)项目确定

市商务委对各区上报项目进行复核后确定拟考核环境整洁菜市场名单,并在天津市商务网上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三)资金分配

市商务委根据资金预算和第三方评分结果,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按相关程序,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附件:1.天津整洁菜市场环境质量基本标准

2.天津市环境整洁菜市场评分标准

32018年环境整洁菜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71214

(联系人:市商务委  石学亮;联系电话:58665667

市财政局 肖波; 联系电话:2339187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整洁菜市场环境质量基本标准

 

一、市场分区布局合理,经营快餐、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垃圾房、厕所等20米以上。

二、场内通风良好,空气无浑浊异味。

三、场内通透明亮,光线舒适。

四、场内通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和商品摆放。

五、市场出入口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车辆摆放。

六、市场规范有序,禁止顾客携车辆、宠物入内。

七、场外车辆停放有序,禁止乱摆乱放。

八、商品陈列规范有序,摆放科学,无探出柜台外沿、占用通道。

九、市场内外墙干净,无乱涂乱画、胡乱张贴。

十、市场周边环境干净,无纸屑、杂物、垃圾堆放。

十一、市场地面和门窗保持干净,无尘土、污渍。

十二、柜台和侧立面保持洁净,无污渍,台面无杂物堆放。

十三、证照、照明设备、宣传物等悬挂规范,无乱悬乱挂。

十四、市场电线铺设科学合理,以暗线为主,无乱拉明线。

十五、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保持外观洁净,加盖封闭。

十六、市场内厕所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

十七、鲜肉类、水产品加工操作台及切割用具、盛器保持干净。

十八、熟食加工、售卖器皿保持干净,有防蝇措施。

十九、设立水产品销售专区,无腥臭味。

二十、设立公示栏,市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上墙。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4印发


 


7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