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安监〔2018〕10号
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41号)精神,制定《市商务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市商务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提高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基础,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4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鸿忠书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我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领导、创新管理,理顺机制、明确权责,着力强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问题,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标准要求、有效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助推天津商业提质增效,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推动安全发展战略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商贸行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管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行业管理。配合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深化改革,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坚持商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系统治理。落实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参与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等手段,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建设目标。从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出发,建立健全普业管面、特业管块、限上管点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商贸行业管理深度融合。到2020年,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安全责任更加明确,安全管理有效规范,安全培训逐步扩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本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从业人员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管理规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一流宜商城市。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落实领导责任。参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政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单位要按照市商务委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单位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安全事项,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按规定保障安全投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科技实施应用,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五)明确部门管理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有工作职责就应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的要求。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和“商务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规定精神,处理好本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商贸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关系。
市商务委负责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等和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各突发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落实,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商贸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安监处会同各业务主管处室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责,安全生产主管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委领导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要按照《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法(暂行)》(津商务安监〔2016〕6号)规定,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组织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扶持促进政策、有关业态准入标准过程中,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具体文件,认真推动实施;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参照市商务委安全生产职责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全员定期检查、持续改进和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按要求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明确企业内部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管理职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七)健全责任考核机制。贯彻落实《市商务委安全生产考评标准》(津商务安监〔2016〕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指标设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监处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与奖惩措施“硬挂钩”。党群工作处按照《市商务委基层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评细则》(津商务党〔2017〕30号),对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实施严格的责任考核,并将履职评定与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每年应当与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督导考核。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严格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对在安全生产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应要求有关单位作出整改,必要时移请有关监管执法部门作出处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抓实安全生产管理
围绕有效发挥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能作用,通过构建行业数据信息平台,引入专业安全生产服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变革,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商贸行业管理深度融合。
(九)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与业务审批审核紧密结合。将加油站(油库)、拍卖、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量化为企业资质年检指标,以年检工作推动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把安全生产要素纳入日常管理内容。对所有给予资金支持的商贸设施项目,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项目评估和验收的重要条件。对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提高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摸清商贸流通各行业企业底数。针对商贸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结合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区分类别制定方案计划,逐步对限额以上批零餐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对其基本信息进行分类登统,并纳入天津市商务领域综合信息平台;推动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实行属地街镇(乡)安全监管与行业安全推动相结合的方式,为安全生产有的放矢明晰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
(十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检”。综合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逐年分行业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分析安全生产共性规律和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依据。
(十二)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针对商务部门没有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资格的现状,探索以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从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推荐性标准起步,逐步将其纳入行业管理规范。
(十三)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继续坚持和完善逢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在完成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商贸行业特点自行组织安排相关督导检查,丰富完善检查时段和检查方式,积极探索组织安全生产有关执法部门参加商务部门的督导检查活动。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十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结合商贸行业特点,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编制相关辅导教材,聘请市安监、消防等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讲解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必备知识技能等,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人。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时段,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贯、知识宣传、技能演练等活动,督促企业通过标语横幅、电子屏、“两微”等方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组织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单位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责任分工及制度规定。
五、强化实施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作为,紧盯改革发展重点问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扑下身子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的宣传引导,周密细致安排,层层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和解读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
(十八)加强督查考核。市商务委将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系统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要把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作为年度工作目标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