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文件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
津商务流通〔2018〕21号
市商务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邮政局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
高效配送(2018—2020)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商务、公安、交通运输、邮政、供销合作等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开展好城乡高效配送工作,提高城乡物流效率,特制定《天津市城乡高效配送(2018—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市商务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邮政管理局 市供销总社
2018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城乡高效配送(2018—2020年)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1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开展好城乡高效配送工作,提高城乡物流效率,特制定《天津市城乡高效配送(2018—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按照《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配送品类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的骨干企业加强联系指导,围绕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和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通过设施规划保障,政策引导支持、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项目推动,促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推广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标准实施,推进城乡配送组织方式创新和集约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全市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下降至15%左右,仓库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共同配送率达到50%以上,绿色仓库与新能源配送车辆比例达到40%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高效配送经验模式。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城乡三级配送网络
1.以城区为中心,布局一级配送网络。围绕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打造以综合物流中心(各类物流园区)为节点的中心城区周边配送环和滨海新区配送环,外围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各重点建设一个物流配送中心,构成6+2+5的城乡配送一级网络。在中心城区外环线周边布局6个城市配送点,形成市区城市配送环。主要包括:东丽华明物流配送点、东丽新兴物流配送点、津南双辛物流配送点、西青精武镇物流配送点、北辰西部物流配送点和北辰北部物流配送点;滨海新区布局2个城市配送点,包括:汉沽中心渔港冷链物流中心和临港经济区物流中心。外围5区5个城市配送点,包括:武清电商配送点、宝坻商贸配送点、静海农产品配送点、宁河未来科技城配送点和蓟州州河物流园配送点。外围五区5个城市配送点结合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完善城市配送功能,促进物流功能集聚。(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
2.以社区、乡(镇)商业设施、供销和邮政网点为节点,布局一批二级配送网络,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多用户共同配送”的模式建设运营城区共同配送中心,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业务。借助乡(镇)现有的商业网点,市邮政公司、市供销总社在环城各区乡镇级设立的邮政网点和供销网点,拓展配送、快递、邮递、货物集散等网点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支持我市物流配送服务平台与菜鸟网络、京东物流等第三方末端配送服务平台加强合作。加快建设快递营业场所,鼓励引导企业合理布设营业网点,推动品牌寄递企业城区自营网点标准化率持续提升,打造一批形象统一、设施齐全、服务规范、安全放心的示范网点。配置标准为中心城区0.5—1公里服务半径或1—2万人服务人口设置1处,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五个区一般平均3公里服务半径或5—8万服务人口设置1处。(市商务委、市邮政局、市供销总社)
3.以村级末端公共服务站点为支撑,建立若干三级配送网络,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完善快递末端物流节点设施建设,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创新模式,鼓励快递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推进快递无障碍入校区、社区、商区,推动智能快递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鼓励推广设置智能快递箱,为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提供投递和收件服务;利用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设立快递中转站或“快递超市”,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快递投递“最后一百米”的快件中转投递问题;延伸第三方平台服务功能,面向乡村持续提升末端运作效率,结合乡村客运网络建设,为乡村用户提供包裹代收、代寄等服务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最后一公里服务,补齐农村物流和农产品物流短板。(市商务委、市邮政局、市供销总社)
(二)推进城乡配送重点领域发展
4.建设商贸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做大做强天津市城市配送服务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集车辆监管、交通引导、指标统计、绩效评价、云仓、云车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共同配送监管平台,满足政府监管考核和企业信息服务的需求,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提升城市共同配送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将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纳入城市共同配送监控平台,接受公安交管、交通、物流等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督和管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研究实现智能化仓库进出货管理,配送车辆派单与组单,发挥平台整合物流调配物流资源的作用。(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
5.推进天津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一是以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提升改造。推动企业按照“天津市冷链物流储运销标准”和“京津冀冷链物流区域协同标准”,实施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二是支持冷链物流标准化车辆的更新换装,整合冷链物流运输车辆、支持企业安装温控设备,实施“四统一”标准化措施,打造全市“四统一”的城市配送品牌。三是提升冷链销售终端的标准化水平。通过支持冷链销售终端的标准化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实现最后一公里及销售环节不断链,保证冷链商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市商务委)
(三)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
6.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科学管理。规范城乡配送市场秩序,改善城乡配送发展环境,开展天津市区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要在中心城区商业卖场、连锁超市等大型商业网点周边道路集中开展货运车辆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客货混载、无证运输、假牌假证、非法改装、乱停乱放、冷链“断链”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有序、规范的车辆通行秩序和市场环境。协同相关部门逐步清理或者通过政策引导关停环内老旧园区及不合规配送中心。加强对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商务委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市交通运输委负责运力调控、市公安局负责车辆通行管理”的工作协同机制,对符合要求的城市配送车辆、邮政快递服务车辆给予通行及停靠上的便利,共同推动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
7.支持城乡配送车辆标准化提升。推动运用标准化托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标准化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鼓励和引导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企业加大对纯电动车辆的投入运营。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津发展,支持市内物流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合作,增强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
(四)培育城乡高效配送龙头企业
8.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天津正通物流、东疆港大冷链、德邦、港强集团等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在车辆装备、仓储设施、信息系统、自动分拣设备、运营管理等方面改造升级。鼓励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主动承揽商贸流通企业的配送业务外包。引导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整合小微城市配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建立与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的合作机制,整合利用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系统资源,综合利用商业、仓储、邮政、快递、社区服务等各类设施,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企业联盟。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剥离外包物流业务,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组建专业物流公司,整合物流功能,大幅度提高物流业与产业的融合度。(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局、市供销总社)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市商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局、市供销总社为成员单位的天津市城乡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牵头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行业规范、运行监管、督查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城乡配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供应链体系建设水平的提升。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和科学运营;市供销总社和市邮政公司利用系统优势,负责城乡配送二级、三级网点的布设和运营工作。重点在打通最后
(二)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相关扶持资金,纳入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试点企业标准化配送车辆购置、城市共同配送监控服务平台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及升级改造、仓储中心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及装卸设备的购买和租用、现代物流技术应用等社区、乡(镇)商业设施、综合服务网点,二级配送网络布局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三)合理规划布局。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商业、物流等自助设施,合理设置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等配套通行管理,加强运输配送环节安全管理;结合产业结构、流通业发展实际,消费需求以及现有仓储配送设施、企业现状、组织方式等,组织物流配送调配,分析城乡配送需求,找准物流配送短板,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按照全国城乡配送骨干企业要求加强联系指导,制定骨干企业培育指导方案。
(四)加强考核总结。加强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建立城乡配送统计监测体系,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可量化可考核的成果。重点在网络体系建设、资源整合利用、设施共享共用、政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