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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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8-0008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跨境电商办〔2018〕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外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文件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津跨境电商办20181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跨境

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2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商贸函〔201784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加快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依托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全面复制各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各类创新试验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关、税、汇、商、物、融”一体化,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推广经验。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规划引导、优化监管、改善环境、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和市场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激发企业参与综试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天津的产业基础和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在合理规划、整体推进的基础上,进行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大胆创新、规范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为综试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着力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

——借鉴经验,突出特色。借鉴成熟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经验,结合天津实际,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基地三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互联网+外贸”发展战略,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加快推动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引领,逐步建立一套适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通用规范。通过综合试验,努力打造政府服务高效、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明显、配套支撑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实现扩大出口、做强进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信息枢纽

1.打造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通关监管服务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叠加税务、外汇、邮政、金融等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政务服务,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免税申报等功能,形成“一点接入、一站服务、一平台汇总”。

2.打造线上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涵盖海外推广、交易支持、在线物流、在线支付、售后服务、信用体系和纠纷处理等综合服务的线上一站式商务服务平台。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及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各流转环节数据,收集整理数据,为监管、服务部门和企业提供数据分析和应用服务。

4.打造线上身份信息核查库。对接公安部门数据库,为海关提供跨境购物个人身份信息的验证,提供全国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服务,实现本地、异地人口信息对比。

(二)建设线下创新试验园区,实现协调发展

5.建设下线创新试验园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创新试验园区布局规划,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园区认定标准,与现有自贸试验区、特殊监管区等融合发展,结合整体功能布局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积极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建设一批优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园区。

6.加强创新试验园区管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园区综合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定期评估。结合发展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通过优胜劣汰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提升创新试验园区建设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推动B2B出口

7.优化海外仓布局。结合地区特色和优势,确定发展重点,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布局,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模式的发展壮大。

8.创新海外仓发展模式。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规划建设海外仓,通过海外仓健全供应链管理体系,提高进出口货物配送效率,加快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9.鼓励发展公共海外仓。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租建公共海外仓,引导企业发展基于海外仓的跨境电子商务报关、物流供应链及金融创新等服务。

(四)创新金融支持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0.创新完善信保服务模式。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合作,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对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业务提供金融及外贸综合服务支持。

11.支持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合作。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等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更快捷、精准的资金清算、出口信用保险、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

(五)推进监管制度创新,提升便利化水平

12.优化跨境电子商务B2B通关手续。探索B2B进出口业务认定标准和申报流程,区分B2B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为跨境电子商务B2B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

13.实行跨境电子商务先理货后报关。在符合相关监管政策前提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

14.探索退换货流程。研究探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换货流程。

15.探索指定口岸进出口商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探索将邮政、汽车、粮食、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口岸功能延伸至特殊监管区(场所),推动相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开展和监管制度建立。

16.争取跨境电子商务“无票免税”政策。对满足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7.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共享信息。

18.强化溯源体系建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全球质量溯源平台,对质量信息涉及的供应、物流、交易、监管等环节提供全链条溯源服务,实现从原产地到消费者的无缝监管。

1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诚信记录数据库,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个人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商品、服务等诚信记录基础数据综合查询服务。

(六)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提升统计数据应用水平

20.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试点。有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天津海关联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试点,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

21.创新B2B出口统计方法。确立跨境电子商务B2B订单、物流单、支付单三单认定标准。

22.加强线上数据整合能力。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自动化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

23.创新统计数据应用。探索建立并定期发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对行业景气度、便利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24.创新统计模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邮包、快递进出口专项统计体系。

(七)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增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动力

25.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支持开展B2B2CM2CC2B等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引导我市家具家居、自行车、汽车零配件等传统出口优势行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卖家+平台+外贸工厂”专业化发展模式。

26.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帮助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为广大制造企业、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27.创新供应链和金融服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供应链和金融服务,以互联网+供应链模式为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

28.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海空铁联动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利用中欧班列实现进出口业务。

29.创新跨境电子商务O2O业务模式。支持开展保税备货、境内交付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业务。

30.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引导和鼓励建立市场化跨境网商创业平台,整合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等多种服务于一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八)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促进提质增效

31.开展专项品牌建设行动。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拓市场、降成本、创品牌”,进一步深化与eBayAmazon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实施品牌走出去计划。

3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品牌。鼓励企业注册海外商标,培育自主互联网品牌。

33.完善品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评选机制和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保护机制。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与国际标准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违法惩戒力度。

(九)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加快人才引进培养

35.加强与专业院校合作。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教联盟,推进高校开设各类跨境电子商务课程,开展专业培训。

36.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推行定制式、公司式等孵化模式,进一步完善“政、校、协、企”四位一体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

37.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引入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学院与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共建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

(十)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8.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相关跨境电子商务论坛、对接会等开放合作平台,帮助企业拓宽渠道、拓展市场。

39.探索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展会经济发展。支持举办制造企业、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卖家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资源对接会,打造有影响力的天津跨境电子商务资源对接展会品牌,利用新媒体资源同步形成线上展会平台,提升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影响力。

40.提供培训和智力支持。为有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传统企业提供培训,或针对企业及其产品帮助制定相应的跨境销售策略,通过亚马逊、速卖通等主流外贸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或帮助其在海外销售平台注册账号,开展海外分销。

41.建立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探索与各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商(协)会建立紧密的交流与合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大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统筹工作力度,定期研究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突出重点任务。围绕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以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推进,确保综试区建设成效。

(三)加强政策创新。在全面复制推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研究体现天津特色的创新举措,力争形成一批能复制、便操作、可落地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经验。

(四)加大支持力度。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重点企业和关键人才引进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加强宣传推广。适时总结我市综试区发展经验、发展成果,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综试区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更多支持,聚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综试区建设。

(六)做好评估总结。各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对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同时,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更多经验在全国推广。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代章)

 2018915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9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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