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外经〔2018〕19号
市商务委关于天津市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
联络分平台事项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改进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工作精神,加速推动分平台建设,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于
申报指南中规定,申请项目费用发生时间为2017年7月(含)至
按照“天津八条”和我市“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
专此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外经处 于澄;联系电话:586655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