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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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8-001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服贸〔2018〕2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服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

津商务服贸201827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服务出口企业申请

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8号)相关要求,制定《2019年度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本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81016       

(联系人: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 郭铁如;

联系电话:58665635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纪房余;

联系电话:23205626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申报指南

为支持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建设,现将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我市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旅游重点领域服务出口。

(二)支持我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降费提效优势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二)企业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文件;

(三)货代企业需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完成商务部业务备案工作;自觉签订和履行诚信公约;

(四)同一个项目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三、支持标准

(一)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旅游重点领域服务出口的支持标准。

对申请企业在2017912018831期间开展《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出口目录》(附件1)相关业务并取得银行出具的服务出口收汇凭证,收汇总金额不低于5万美元。以服务出口的收汇金额作为贴息的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一期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每单位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降费提效优势企业支持标准。

1AEO认证奖励。对我市国际货代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

2.优势企业奖励。结合《天津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天津市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服贸办〔20171号)文件对培育优势企业的要求,对我市国际货代企业201818月营业收入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且国际货代业务收入不低于总收入50%的,积极参与我市天津港口岸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的,给予5万元奖励。

注:申请企业需积极参与天津港口岸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并在市商务委网站“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平台”公示价格。企业可同时兼得AEO认证奖励和优势企业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旅游重点领域服务出口企业。

纸质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报说明》(附件3);

5.《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

6.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旅游服务出口合同、收汇凭证及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

7.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6)。

电子材料(刻录CD光盘):

1.《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报说明》(附件3);

2.《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

(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降费提效优势企业。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签署的《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诚信公约》复印件;

5.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6.货代企业通过海关AEO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AEO认证企业奖励需提供);

7.企业201818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申请优势企业奖励需提供);

8.《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同时提供对应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收入相关合同、发票(申请优势企业奖励需提供);

9.货代降费提效活动相关材料(企业于2018930前在市商务委网站“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平台”公示价格

10.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6)。

五、申报程序和审核

(一)申报单位于2018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委一楼大厅服务窗口。(报送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联系电话:5836650106

(二)第三方审核。商务委窗口接件后,交由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审核过程中将对有关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企业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光盘),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顺序装订,涉及外文的需提供翻译件,申报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

(四)收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的,应折算成美元,折算率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2018831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汇率(部分汇率见附件7)。

六、有关要求

(一)所获支持资金应用于企业从事服务贸易企业相关领域和业务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运营费用、提升技术水平、对外宣传、市场开拓、扩大业务规模、降费提效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购置车辆、人员培训以及其他财政资金提供支持的项目。获得支持的企业应建立专项资金收支备查薄,详细记录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的项目、日期、来往单位、票据号等信息并附票据复印件。

(二)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市商务委和财政局将于201910月开始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专项检查,跟踪获得支持企业的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情况,对违反资金使用方向的企业在申请下年度支持时取消申报或核减支持额度。

附件:1.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出口目录

2.承诺书

3.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报说明

4.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请表

5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6.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7.部分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8831

8.封面和目录


附件1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出口目录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58号,支持服务出口领域如下:

(一)文化服务

1. 演艺及相关服务:包括文艺创作和表演、文艺演出经纪等服务。

2. 商业艺术展览:在境外专门从事某种文化艺术的展览展示和节庆活动,并获取服务费用或门票收入的商业活动,具体展览和节庆服务内容包括传统艺术、现代艺术、民俗艺术等。

3. 艺术品创作及相关服务:艺术品的设计创作、经营销售、艺术授权、经纪代理、修复管理、评估担保、拍卖鉴定等服务。

4. 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创作、生产营销、品牌授权、经纪代理等服务。

5.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包括大型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大型商业文化活动经营等。

6. 游戏:包括网络游戏(含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电子游戏机游戏、家用视频游戏、桌面游戏以及依托新兴技术传播的游戏新种类等游戏产品及其衍生品。

7. 动漫: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软件和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传播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产品及其衍生品。

8. 境外文化机构的新设、并购和合作:企业依法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投资境外文化领域,包括投资出版社、报刊社以及出版、印刷、发行服务机构,广播电视台(网)、影视节目制作或销售机构、电视节目演播室、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段、电影院线,剧场、演艺经纪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以及建设境外文化产业园区等行为。

9. 网络文化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包括网络新闻、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艺术品、网络视听节目等网络内容产品的创意、制作、传输、技术研发、生产经营、传输及营销推广等,以及网络文化传播服务的开发与建设,包括技术研发平台、专业文化网站及其他新兴传播服务形式等。

10. 专业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调试等相关服务:包括乐器、舞台灯光音响等演艺设备、印刷设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接收设备,影院及电影放映相关设备、专业影视器材等为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须的文化用品和设备的设计、开发、调试相关服务。  

11. 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用数字技术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源等文化内容以及各种出版物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为各种显示终端提供内容,以及采用数字技术传播、经营文化产品等相关服务。

12. 创意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视觉设计等,特别是能够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文化创意设计。

13. 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配音及制作服务:指将本国文化产品翻译或配音成其他国家语言,将其他国家文化产品翻译或配音成本国语言以及与其相关的制作服务。

(二)教育服务

1. 境外汉语教学服务:和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设立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为宗旨的教育机构。

2. 汉语教师输出服务:派出教师或志愿者支持各国家和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传播。

3. 学历教育:指针对那些根据我国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来我国高校学习的境外留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主要包括专科生(包含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 非学历教育:主要包括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生和其他短期生。完成学业后,由培训部门颁发相应结业证书。

5. 境外办学:指高等学校独立或者与境外具有法人资格并且为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在境外举办以境外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者采用其他形式,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位教育或者非学历教育。

6. 国际远程教育:通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像),采用实时或非实时计算机技术把课程传送到其他国家的教育。包括远程开放大学、普通高校开展的远程教育和虚拟大学等。

(三)体育服务

1. 体育赛事和相关活动的推广、组织服务:专业性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推广、组织活动,包括由不同主体,如体育项目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经纪公司、体育传媒机构等提供的相关服务。

2. 体育健身、培训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类健身服务,面向公众的体育培训服务,面向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提供的专业培训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

1. 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在境内提供远程医疗、接待境外患者就诊或在境外开办中医药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2. 与中医药相关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与中医药相关的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服务,如在境内外开展的中医药学历教育、远程教育或培训服务,以及与中医药文化相关的服务。

3.远程医疗保健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借助互联网、电话、短信、微信、APP等形式对求医者进行的医疗和保健服务。

(五)旅游服务

1. 旅行社服务:由旅行社提供的以合同为基础的销售旅游门票、排住宿及旅行团收费等服务。

2. 导游服务:由旅行社和个体导游提供的导游服务。

3. 旅游信息服务:由在线旅行服务商和无线旅游服务商提供的旅信息、咨询和旅游线路规划等服务。

4. 旅游休闲服务:包括旅游演艺、文化创意类景区等与旅游休闲关的服务。

5. 旅游推广服务:国家、地区旅游的推广活动,由各类机构(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以及营销推广公司等)开展的对外旅游信息推广服务;以及采用新式媒体开展的旅游宣传推广服务,包括网络视频推广、邮件列表推广、网络社区推广、网络游戏植入推广等。

6. 旅游购物退税服务:将境外游客在旅游目的地国购买的商品价中所含的在该国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在我国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退还或者部分退还给游客的服务。

7. 退税代理服务:由具备一定资质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机,按照旅游购物退税的相关规定为境外游客办理的购物退税代服务。

8. 免税店服务:由相关部门审批的企业,向符合规定的顾客销售征进口税的名牌产品和土特产品的服务。

9. 旅游景区服务:旅游景区提供的满足游客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旅游需求的服务。

10. 旅游包车服务:指汽车公司或旅游公司将有旅游牌照的汽车出租给个人、单位或群体用于旅游,以小时、天等形式租用的服务。


附件2

承诺书

市财政局、商务委:

本单位(机构)在此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合法经营、信誉良好、申报的项目正常开展。

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政府性资金,项目申请材料没有享受过其它财政资助,对于各类不纳入申报范围的情况,我单位均无涉及

3.本单位申报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若提供的内容和材料信息不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或机构(公章)

                    

     

附件3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报说明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说明:
            
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单位账户,用于拨付贴息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4、单位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研究院所、高校、其他。


附件4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旅游)       服务出口合同情况

收汇凭证或收款业务回单

涉外收入申报单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出口服务描述

出口国别

凭证或回单编号

凭证或回单日期

币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合美元

申报号码

交易编码

申报金额

1

A1

为A公司提供文化服务

 

D1

2018-1-1

美元

100

1

100

E1

227020

100

D2

2018-2-1

日元

200

0.0085903

1.718

E2

227020

200

D3

2018-8-31

欧元

200

1.053308

210.66

E3

227020

200

2

A2

D4

2018-1-1

 

 

 

 

 

D5

2018-2-1

 

 

 

 

 

合计

 

美元100元,日元200元,欧元200元

312.378

美元100元,日元200元,欧元200元

报表编制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1.出口服务描述请对照《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填写具体出口领域;

2. 涉外收入申报中的交易编码应按照《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规定填写,包括223010、223021、223022、223023、223029、228024、228025、228990、229010、229020、229030、231020、231040。

附件5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日期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发票金额

业务完成日期

1

2

3

4

5

6

7

合计

注:表单只填报涉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收入有关信息并配合表单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


附件6

(项目单位填写)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12位支付号

4位清算号

银行账号

单位公章:

财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账户存根作为预算拨款原始凭证,填写内容完整,不准涂改,一式三份。

                                                                        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制

附件7

部分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8年8月31日)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RS

阿根廷比索

1比索

0.025817778

AUD

澳元

1

0.72651877

BRL

巴西雷亚尔

1雷亚尔

0.240955146

CAD

加元

1

0.770697184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1.033159453

CNY

人民币元

1

0.146528734

CZK

捷克克朗

0.045283702

DKK

丹麦克朗

0.156547793

EGP

埃及镑

1

0.05608525

EUR

欧元

1欧元

1.167042757

GBP

英镑

1英镑

1.301966416

HKD

港元

1

0.127405269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6.79579E-05

ILS

以色列谢客尔

1谢客尔

0.276969949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14135275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2.38095E-05

ISK

冰岛克朗

0.009330534

JPY

日元

1

0.009015034

KRW

韩元

1

0.000901327

MOP

澳门元

1

0.123701138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52363483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43702781

NOK

挪威克朗

0.119869711

NZD

新西兰元

1

0.665592123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8716077

RUB

俄罗斯卢布

1卢布

0.014689156

SAR

沙特里亚尔

1里亚尔

0.266769957

SEK

瑞典克朗

0.109710044

SGD

新加坡元

1

0.731940333

THB

泰铢

1

0.030561838

TRY

土耳其里拉

1里拉

0.148183949

TWD

台湾元

1

0.032536197

VND

越南盾

1

4.29129E-05

ZAR

南非兰特

1兰特

0.068045293

附件8

8-1

*封面格式*

标题1:幼圆体一号,加粗



2018年天 津 市

服务贸易试点促进资金申报材料

(重点领域出口/国际货代降费提效优势企业)

标题3:幼圆体小二号,加粗



申报单位:

联系人:电 话:

真:

报送日期:     

8-2-1

*资金申请报告格式*

2018天津市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

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市商务委:

企业基本情况

本单位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并未拖欠政府性资金、同一项目(是否)已申请或享受其他财政资助。

单位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XXXXX

                             法人代表:(手签)

                             申报日期:

8-2-2

*目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 ……………………………… ( )

承诺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报说明……………( )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资金申请表………………( )

服务出口合同、收汇凭证及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 )

8-3-1

*资金申请报告格式*

国际货运代理降费提效优势企业资金申请报告

市商务委:

企业基本情况

本单位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并未拖欠政府性资金、同一项目(是否)已申请或享受其他财政资助。

单位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XXXXX

                             法人代表:(手签)

                             申报日期:

8-3-2

*目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 ……………………… ………( )

承诺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诚信公约复印件……………(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

AEO认证企业证书(高级认证企业)……………… ……( )

企业20181-8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收入相关合同、发票……………………( )

货代降费提效活动相关材料…………………………………( )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 )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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