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服务〔2018〕7号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支持重点节庆活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天津市支持重点节庆活动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指南在天津商务网(http://sww.tj.gov.cn)公开,供有关单位查询下载。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支持重点节庆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商贸节庆活动质量和规模,促进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推动我市假日经济发展,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确定了支持举办重点商贸节庆活动政策,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举办具有全市或区域效应的商贸或商旅文结合,能够拉动消费、繁荣市场、促进假日经济发展的节庆活动。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市级重点节庆活动。对市级重点节庆活动宣传推介费、场租费、展位搭建费、安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区级重点节庆活动。对区级重点节庆活动宣传推介费、场租费、展位搭建费、安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餐饮主题节庆活动。对餐饮主题节庆活动宣传推介费、场租费、展位搭建费、安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活动举办时间为
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市级重点节庆活动。由国家级行业组织、多地行业组织、市级部门、市级行业组织主办,主会场展位面积不少于
(二)区级重点节庆活动。由市属集团公司、区级政府或部门主办,主会场展位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或摊位数100个)、系列活动不少于3个,或连续举办三届以上(含本届)具有区域效应的节庆活动。
(三)餐饮主题节庆活动。由国家级行业组织、市级行业组织、重点商业街管理机构、市属集团公司、区级政府或部门,在重点商业街区、大型景区(公园)、商业综合体主办,以特色餐饮美食为主题,具有展卖促销、主题演出、美食文化宣介等内容,能够繁荣活跃餐饮市场、拉动餐饮食品消费、弘扬推广民俗文化和地域特色餐饮食品,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主题节庆活动。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活动基本信息表;
(三)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四)相关单位主办文件;
(五)场地面积(或摊位数)证明材料;
(六)活动总结,包括:活动举办情况及效果评价、活动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实际期限、活动方案落实情况;
(七)过去两年举办所申报活动的总结报告,包括文字内容及图片资料(连续举办三届以上的节庆活动提供);
(八)活动宣传、场地租赁、展位搭建及安保等资金使用合同、发票复印件(申报时提供相关发票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九)活动宣传报纸版面复印件、网页截图等(有宣传费用的节庆活动提供);
(十)活动举办现场照片。
上述材料(包括照片)需A4纸打印,按照封面、目录、具体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时间分为两段:
1.活动时间为
2.活动时间为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经活动举办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一楼,电话:58366521)。
(二)项目受理。项目受理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出具《公共政策类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专项审核。市商务委按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受理单位向会计师事务所移交项目申报材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时限出具专项审核结果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根据政策文件、申报指南和专项审核结果,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六、监督检查
相关活动申办单位及审核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市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王振宾,电话:58665752;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肖 波,电话:23391879。
附件:1.重点节庆活动基本信息表
2.企业声明书
3.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附件1
重点节庆活动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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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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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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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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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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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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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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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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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
£市级重点 |
£区级重点 |
£餐饮主题 |
申报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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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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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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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举办属区商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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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企业声明书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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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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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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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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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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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本次申报 个项目(详见附表),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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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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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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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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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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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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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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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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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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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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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接收财政扶持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附件3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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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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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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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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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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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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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12位支付号 |
4位清算号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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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财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注:账户存根作为预算拨款原始凭证,填写内容完整,不准涂改,一式三份。
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