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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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商贸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8-001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安监〔2018〕1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局文件

 

 

 

津商务安监〔201819

 

 


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商贸领域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当前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决定自201812202019110,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20天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为抓好商务部门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商务部门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开展安全排查检查,指导督促商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打造我市安全优质的营商环境,维护商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行动安排

市商务局成立10个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检查推动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依分工参加各组检查推动工作(详见附件1)。安监处负责行动协调和信息报送,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用车。

三、重点内容

对我市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交易市场、展览馆、加油站、非星级酒店、餐饮网点、对外投资企业境内机构、市商务系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每道工序、每台设备、每个设施、每个场所、每个作业点是否明确排查检查人员并开展自查。

(二)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在安全生产方面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是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是否开展演练实战。

(五)本次集中行动各单位排查检查隐患清单的建立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检查要求详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1220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依据商贸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开展隐患排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全员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二)第二阶段(20191110日)。局各检查推动组、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集中治理整改,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系统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完成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和局相关处室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分内之事,切实履职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系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直插现场查找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动街镇(乡)对属地商贸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

(三)树立工作标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于查找出的隐患,立即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资金来源、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对属于监管执法范畴的工作,要及时做好问题移送,推动督办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各单位要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创造浓厚氛围。

(五)细化工作落实。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各单位要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增强可操作性,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各单位工作总结请于201911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安监处(liyonggang@

sww.tj.gov.cn)。

 

附件:1.市商务局检查推动分组安排表

2.商贸企业安全工作督导表

 

 

 

20181221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安监处  李永刚;联系电话:586659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商务局检查推动分组安排表

分组

带队领导

责任处室

检查督导单位

第一组

张爱国

流通处  安监处

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

2家大型超市

服务处  安监处

2家非星级酒店

2家餐饮企业

第二组

朱振宇

流通处  安监处

4家大型超市

第三组

 

外经处

4家对外投资企业境内机构

第四组

黄春艳

会展处

2个展馆

产业处

1个进出口企业

1个平行进口汽车企业

第五组

 

口岸综合处

航运中心

服务处

3家餐饮企业

第六组

刘福强

内贸综合处

4个加油站

服务处

4家餐饮企业

第七组

刘志勇

办公室  市场处

4家批发市场

第八组

高丽娟

外资处  流通处

4家商场

第九组

 

外资综合处  服务处

4家非星级酒店

第十组

 

党群处  安监处

13家系统单位


附件2


商贸企业安全工作督导表

企业名称:                督导单位:

  督导日期:

           

存在问题

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责任。

 

 

    注:责任人由法人担任,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转租情况须明确安全责任。

二、安全规章制度与规程。

 

注:对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考评奖惩,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维护、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有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注:员工入职必培训,全体员工每半年培训一次,如实记录。

四、应急预案建立与实施。

 

 

    注:应有防火、防突发事件预案,并及时更新;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或应急疏散演练。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注: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隐患清单,发现问题要做到零容忍、不过夜,隐患问题与整改情况一一对应登记,形成工作闭环。

六、消防控制室(监控室)与微型消防站。

 

 

    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留有记录;具备一定规模的商场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兼职消防员。

七、其它。

  

1.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堆积货品和各种杂物,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安全出口的门向疏散方向开启,营业时严禁锁闭;     

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灯。

    2.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如:电炉子、热得快、微波炉等)。

 

    3.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变电室应张贴设备线路分布图、配备安全作业工具,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督导人签字:                          企事业单位

安全负责人签字: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81221日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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