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商务局文件
津商市场〔2019〕16号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支持
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商贸)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2019年度编报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9〕393号),为推动现代商贸转型升级,市商务局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商贸)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陶宁;联系电话:58665537;传真:58665810)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天津市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
(现代商贸)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2019年度编报工作的通知》(津发改服务〔2019〕393号),为推动现代商贸转型升级,特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
1.金街步行街改造提升
①建设智慧街区。支持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与传统商业的深度融合,搭建智能消费和零售新场景,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建设智能街区管理与智能服务设施。对于以上支持方向中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购买与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②业态升级。支持建设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天津地区首发店等品牌店(需提供相关品牌授权经营文件);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老字号博物馆等文化展示及体验互动场所。对于以上支持方向中相关店面装修、外立面装饰、牌匾设置、灯光改造、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改造给予资金补助。
2.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
对街区在地面改造、立面装修、水电改造、夜景灯光营造、商亭摊车配置,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建设内容给予资金补助。重点支持各区政府确定的夜间经济街区,优先支持封闭型或半封闭型街区且四季可持续运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主商业街长度应不小于
②商铺数量达到150家以上,以餐饮为主力业态,并包含中餐、西餐、酒吧、小吃、老字号、非遗、购物、娱乐、休闲、24小时便利店等至少5种业态(需提供商户明细);
③具备四季持续经营尤其是冬季夜间运营,每年5月至10月闭市时间一般应不早于23:00,11月至转年4月闭市时间一般应不早于22:00;
④进入街区的主要道口应设立显著的牌匾标识,牌匾名称中应包含“夜市”等字样,在主要节点设置街区导引图或电子导示屏;
⑤街区内设置的商亭、移动摊车等应统一设计、具有独特的风格色调,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完善;
⑥商户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二)支持标准
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不超过30%,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投资额最低为500万元,核定的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办公设施及设备、人员及工作经费,其中金街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投资费用发生时间为
项目评审验收资金由2019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现代商贸)中列支。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央企业在我市登记备案的省级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发展趋势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如涉及核准(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手续应齐全完备,建设资金基本落实,正在实施或能在当年启动。
(三)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如有其它3个及以上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且支持项目没有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模版详见附件1),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等;
3.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信用承诺;
6.其他材料。
(二)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2)
上述材料需A4纸打印,按照封面、目录、具体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全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保证完整、真实、有效。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
(二)项目审核
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在项目申请报告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三)专家评审
市商务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市商务局根据评审或验收结果确定项目名单,并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9年天津市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商贸)项目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市发改委。
(五)下达资金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
五、项目实施和管理
对于申报金街改造提升的项目,按照《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津发改规〔2017〕1号)进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保障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不得擅自变更。区商务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项目的重大变化:
1.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变更;
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性质发生变化;
3.建设期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指延期1年及以上);
4.总投资额变化20%及以上;
5.其他规定的重要变更事项。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申报的项目建设计划完成建设,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对项目进行初验,连同初验结果报市商务局。未按期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到期前3个月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经市商务局同意方可延期。
验收申请报告应包括项目计划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投资审计报告等内容。
(三)市商务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四)强化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度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组织专项评估。
(五)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作取消承担项目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2.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六)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稽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区分是否需要招标。需要进行招标的,要及时与项目单位所在区建设部门进行衔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招标工作。各区商务部主管部门在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做好指导、督促和对接工作。
附件:1.2019年天津市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现代商贸)申请报告
2.非预算单位账户存根
附件1
2019年天津市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
(现代商贸)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说 明 一、填报单位除填报本项目申请表以外,还需准备以下附件(请提交纸质文件三份):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土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四)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国土、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五)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六)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出资能力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 (八)其他能证明项目建设能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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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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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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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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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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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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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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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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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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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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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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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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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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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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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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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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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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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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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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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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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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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须与核准、备案项目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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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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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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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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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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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
姓 名 |
学历 |
职务职称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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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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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性质 |
□自 有 □新 购 □租 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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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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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包括:①背景和必要性 ②市场分析与公共服务性分析 ③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建设方案 ④配套条件和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⑤项目建设进度 ⑥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渠道、财务效益分析和盈利模式⑦社会效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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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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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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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来源 |
申请市级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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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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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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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注明具体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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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组成 |
序号 |
项 目 |
费 用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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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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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软件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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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场所维修改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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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利购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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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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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互联网资源租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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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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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买设备与软件清单 |
名称及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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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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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资金用途 |
金额 |
用途 |
用款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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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目标 |
指标 |
开工年 |
达纲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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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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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经营收入(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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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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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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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技术成果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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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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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等使用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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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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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文件 |
名称 |
文件号 |
批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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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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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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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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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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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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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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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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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情况 |
资金落实情况(贷款合同、自有资金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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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市级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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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已获得风险投资(如是,请填写获得的风险投资名称及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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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情况(如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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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 1.此次申报材料均依据相关要求,据实准确提供,全部真实有效。 2.本单位近三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等均状况良好,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问题。 3.本单位不存在已获得过3个及以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且支持项目没有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 4.本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其它资金支持,不存在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问题。 5.专项资金获批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并同意有关部门将此失信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如实予以披露。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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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非预算单位账户存根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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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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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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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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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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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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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12位支付号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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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财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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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存根作为预算拨款原始凭证,填写内容完整,不准涂改,一式三份。
\\ 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