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供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20-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流通〔2020〕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局文件

 

 

 

津商流通〔20201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

便利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商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的要求,做好我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需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一)暂停所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全市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要暂停组织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促销、表演、宣传等活动。已经安排的要立即取消,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维护好市场秩序。

(二)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工作

每天员工进场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报告。

(三)所有人员要佩戴口罩

各商业设施要设立督导员,确保所有进入商业设施的人员,无论员工还是顾客,都要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

(四)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至少两次对整个商业设施实施一次全方位消毒,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

(五)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要确保商业设施内所有通风换气设备开启,加大新风送风量,提倡通风设备满负荷运行,可以打开排风机甚至打开消防排风机,达到通风效果。

(六)做好健康宣传工作

要在各大型商业设施出入口和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宣传工作。对商户普遍开展卫生防病和应对疫情宣传教育,引导顾客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深入做好保供工作

(一)组织货源,稳定市场供应

要充分认清保供工作对此次应对此次疫情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相关防护用品的保供工作。对米、面、油、肉、蔬菜等主副食品,各超市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要千方百计寻找货源,为人民群众应对疫情提供物质保障。

(二)加强值守,稳定营业时间

全市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和便利店,在应对疫情期间,要加强值守,在没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关门歇业。营业时间要满足大部分顾客购物消费需求。凡因故需要关门歇业或大幅压减营业时间的,要事前向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管控,稳定商品价格

全市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等运营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在应对疫情期间,要坚决杜绝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商品价格稳定,尽量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

(四)引导转型,发展线上配送

各大超市、便利店,要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配送服务。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运营企业,要引导餐饮类商户,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线上配送和线上送餐服务。

三、认真做好统计报告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应对疫情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对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的疫情和相关工作情况要坚持每日报告。全市百货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关防护用品的销售、库存和采购情况的统计,指定专人,坚持每日按要求报送,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02012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128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