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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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禁止高价销售民用消毒液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20-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流通〔2020〕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局

津商流通〔20202

 

 

市商务局关于禁止高价销售民用消毒液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在当前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同抗击新型肺炎之际,为保证天津市人民在抗击新型肺炎过程中对生活用消毒液的需求,各有关商业零售企业,禁止高价销售民用消毒液、洗手液、漂白水等所有民用消毒液,对从中原公司购入的消毒液等产品实行不加价销售,全部按照购入价格在天津市域内零售,确保天津市消毒液市场平稳,确保市民能买到合理价格的消毒液。

对哄抬物价及违背本文件精神的行为,市商务局将依法移交价格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20202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百货商业协会、各商业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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