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
天津市商务局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津商市场〔2020〕3号
市商务局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关于印发申报天津市供应链重点项目
全面支持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区商务部门,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属各支(分)支行、营业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组织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9〕631号),为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和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对各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与企业共渡难关。天津市商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围绕地方产业特点,通过市区联手、政银企互动,支持天津市多产业链条体系建设,共同抗击疫情。遴选一批供应链领域核心企业及重点项目,开展金融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乡村农业产业链。结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围绕重点农业示范园区及创新基地、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业态,支持我市涉农龙头企业产业链或平台交易链发展。
(二)建安施工产业链。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及“一基地三区”项目工程,支持大型建安集团集中采购项下的建筑施工安装板块产业链建设。
(三)先进制造业产业链。结合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发展,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石化、轻纺等智能化改造重点产业,及军工、轨道交通等产业链服务领域。
(四)商贸流通产业链。支持智慧化仓储物流、冷链物流、商贸连锁、电商物流、快消品生产、商贸批发、第三方物流、离岸贸易、转口贸易产业链及天津地区的区块链重点项目。
(五)医疗健康产业链。结合抗疫防疫要求,支持医疗健康行业板块,为药品及医疗器械领域产业链提供融资服务。
(六)能源石化产业链。依托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等大型优质能源石化、电网企业在我市的产业链条,重点支持其在我市研发、采购、贸易、物流等环节上下游企业发展。
二、服务内容
此次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通过认定申报企业为工行核心企业或工行重点平台项目,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或重点平台的交易会员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加强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密切合作,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增强上下游履约能力;增加交易市场会员的业务粘合度,解决会员企业资金短期周转需求。贷款利率视融资企业情况,最低可执行年利率3.75%,贷款期限1年(含)以内,无需抵押,融资本息最高不超过企业应收类款项的100%。
(一)认定为核心企业的,其上下游客户可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通过核心企业信用流转,核定企业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可加强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密切合作,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增强上下游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数字信用凭据、上游供应商融资、下游经销商融资等产品。
(二)认定为重点交易市场项目的,其市场会员可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通过交易市场信息与银行的交互,利用交易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维数据验证,核定会员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主要包括平台型数据链、网上商品交易市场金融等产品。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天津市供应链领域重点项目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为天津市,且近两年正常纳税;
(二)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企业无法院失信执行人、失信企业名单等负面情况;
(四)交易规范、公平、公正、诚信,交易对手相对稳定;
(五)2019年企业销售额(或市场交易额)在5000万(含)以上或者企业交易对手(或市场会员)在100户(含)以上的。
四、重点项目申请材料
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核心企业证照: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简历、企业员工人数证明(工资单或社保证明);
(二)核心企业财报: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
(三)供应链重点项目申请表,含企业基本信息、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介绍、上下游客户情况等;
(四)申报企业人行征信查询授权书;
(五)供应链重点项目初审表,由区商务局及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属各(分)支行、营业部初审后出具。
五、重点项目申请流程
(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区商务部门。
(二)项目推荐。区商务部门会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所辖各(分)支行、营业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推荐,将推荐的项目初审表和项目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市商务局和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三)项目评定。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统一牵头对接各核心企业,按照天津地区产业及资源特点,综合评价核心企业及项目风险情况,逐户制定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给予贷款支持。对确定的天津地区首批重点项目,在天津商务网及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未入选首批重点项目的企业,工行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套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维度金融服务。
附件:1.供应链重点项目申请表
2.供应链重点项目初审表
3.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适用于对公客户)
4.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适用于对公客户主要相关自然人)
5.各区主要联系人名单
市商务局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0年 3 月16 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 石学亮,
联系电话:022-58665667;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王禹;
联系电话:022-28400923;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肖松;
联系电话:022-2840093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