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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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疫情三级响应情况下做好商务领域常态化经营服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20-0006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服务〔2020〕3号
主    题 :
商贸口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商务局关于疫情三级响应情况下

做好商务领域常态化经营服务的通知

 

各区防控指挥部,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已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按照《关于做好天津市三级应急响应级别下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17)精神,商务楼宇、超市、商场(商业综合体)、菜市场、餐饮、美发美容、家政、洗染、宾馆酒店、人像摄影、家电维修、夜间经济街区在做好以下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常态化经营服务。

一、各经营服务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卫生防疫措施,做好防控应急预案。

二、公共场所应按照《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津新冠防指〔2020216号)中有关规定佩戴口罩。

二、持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入商务楼宇、超市、商场(商业综合体)、菜市场、餐饮、家政、美发美容、洗染、宾馆酒店、人像摄影、家电维修等各经营服务场所(店中店不再重复亮码)。

三、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上岗前要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应安排专门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外省市返津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四、餐饮、宾馆酒店、美发美容、家政等行业员工上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

五、保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公共区域、服务场所消毒,按照市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相关指南要求执行。美发美容、人像摄影等行业要对公共用品做好日常消毒。

六、要增加通风换气频次,确保充足的新鲜空气。空调等通风系统使用应参照《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夏季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南》(津新冠防指〔2020215号)执行。

七、室内夜间经济街区参照商场防控要求落实,室外夜间经济街区各业态门店按相关行业防控要求落实。

八、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必须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顾客落座后再摆放餐具。有条件的餐厅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九、菜市场、海鲜超市等生鲜售卖场所的防控要求依照《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生鲜售卖场所传染性疾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卫疾控〔2020361号)执行。

 

 

 

2020611

(联系人: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闫炳伟;

联系电话:58665863

(此件主动公开)

 

 

 

 

 

 

 

 

 

 

 

 

 

 

 

 

 

 

 

 

 

 

 

抄报:市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副组长。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委有关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

公厅,市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

高法院,市检察院,天津警备区,中央驻津单位;

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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