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务局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关于推广“商圈贷”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银行天津市各管辖分支行,各有关企业(商户):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狠抓“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落实,大力开展“接链、促需、护企”行动,加大对重点商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力度,提供更加精准专业金融服务,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推出“商圈贷”业务产品,全力保障我市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产品介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圈贷”(以下简称“商圈贷”)主要服务于我市重点商圈,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产品。
二、贷款用途
正常经营所需的不超过6个月的房租,水电及备货资金;其他正常经营需求。
三、贷款对象
1.在天津市有固定住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续经营满2年及以上;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手续齐全合规;
四、贷款金额
1.采用个人经营贷款信用类担保方式,单户贷款不超过50万元(含);
2.采用个人经营贷款抵押类担保方式(第三方名下住房、商铺抵押等),单户贷款不超过100万(含);
3.采用个人经营贷款抵押类担保方式(住房、商铺抵押等),单户贷款不超过分行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
五、贷款定价
贷款定价按照总分行普惠金融定价管理要求执行。
六、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等;
2.收入证明;
3.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4.营业执照;
5.经营场所为自主产权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近12个月经营流水;
7.资金用途材料;
8.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通过政府撮合,搭建银行和商业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加强对商业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扩大银行业务覆盖面,构建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加快“促需”步伐,进一步深化拓展“促需”成果;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调研了解辖区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及时将此通知转发给各市场运营管理企业,督促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商户;
3.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各机构要主动对接本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召开对接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切实将信贷政策传达至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有资金需求的商户,第一时间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八、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
市场建设处 陶宁 58665537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分行消费金融部:刘锴 27106503
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王梓竹 27108956
中国银行滨海分行:马晓炎 66283981
中国银行保税分行:沈杰 84841935
中国银行河东支行:王晓晨 27107647
中国银行河西支行:王嵩 28307904
中国银行河北支行:王茜 26242271
中国银行和平支行:胡金亮 27211082
中国银行南开支行:边佳 87398091
中国银行红桥支行:吴健 27588600
中国银行大港支行:王志强 63107885
中国银行北辰支行:何强 26820627
中国银行津南支行:郭赟龙 28519704
中国银行东丽支行:罗斌 84376709
中国银行西青支行:杨君 83963509
中国银行宝坻支行:王亚迁 59281331
中国银行武清支行:吴少乾 82172877
中国银行蓟州支行:刘冬梅 29193841
中国银行静海支行:王洁 28917632
中国银行宁河支行:庄合盈 69559980
中国银行汉沽支行:韩帅 25663991
中国银行自贸分行:毛矛 25604185
市商务局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0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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