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务局 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活动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各相关协会:
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商务领域深入实施,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提升商贸流通行业诚信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服务群众放心消费,助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市商务局、市文明办拟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与市文明办联合主办,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区文明办、各相关协会配合实施。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2020年全年。
(二)行业范围:百货零售行业、餐饮行业、家政行业、洗染行业、美发美容行业、药品流通行业、汽车流通行业、黄金珠宝零售行业、专业交易市场。
三、活动内容
(一)对首批示范店进行动态管理
1.各示范店向推荐单位提交本单位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从“信用中国(天津)”网站(credit.fzgg.tj.gov.cn)免费生成并下载。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等平台对本单位推荐的示范店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市信用协会为信用核查提供服务指导。
3.未提交信用报告或核查结果为失信的企业(门店)将被移出示范店名单,颁发的“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标牌将被收回。
(二)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店遴选
1.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做好活动宣传动员,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同一连锁企业可推荐旗下多家门店参加。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在企业提出申请后择优推荐“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候选单位,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等平台对被推荐对象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被推荐对象须提交本单位信用报告。
3.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对各区、各行业协会提交的申请企业名单进行综合研究并在天津商务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第二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单位名单。
4.“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企业可按照市商务局公布的统一标准制式,自行制作“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标牌并在店内悬挂。
(三)信用承诺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
1.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通过复核的首批示范店和通过审定的第二批示范店,对应行业类别签署《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2.市信用协会协助市商务局将示范店企业名录及承诺书在信用中国(天津)等平台网站向社会公示。
3.示范店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将被记入信用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和典型展示活动
1.与“津云”“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合作,在北方网开设“诚信经营承诺展示墙”和“诚信津品巡礼”宣传专栏,对信守承诺、口碑良好的示范店进行“示范店上头条”专访;通过天津文明网、“津云”等媒体进行“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专题展示。
2.依托津云APP商业服务质量点评等渠道,对示范店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常态化群众监督。
3.“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典型企业展示宣传,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四、工作分工
(一)商务部门
1.市商务局秩序处负责活动的总体筹划,流通处、服务处、市场处等相关处室对照各自职能,参与示范店企业名单研究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媒体宣传相关工作。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由本单位推荐的首批示范店复核,收回被移出名录企业的标牌等,首批示范店由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文明办共同推荐的,相关工作由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负责本区第二批示范店推荐相关工作。
(二)文明办
1.各区文明办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指导候选单位在经营场所开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公益宣传。
2.市、区文明办协助商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以及首批示范店的复核和第二批示范店推荐、确定的有关工作。
(三)各相关协会
1.各行业协会负责动员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由本协会推荐的首批示范店复核,收回被移出名录企业的标牌等;本行业第二批示范店推荐相关工作。
2.市信用协会负责对信用报告应用、信用信息核查及承诺书填报等工作进行服务指导;收集、汇总、整理相关信息,协助归集、公示企业承诺信用信息;发挥“天津市诚信宣传平台”作用,展示天津商贸流通行业诚信经营良好形象,营造诚信兴商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做好“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动态管理,坚决淘汰不守信、口碑差的企业;结合本区、本行业实际,筛选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活动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协调、监督工作。
第二批示范店遴选活动拓展了行业范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筛选企业时,要统筹考虑行业代表性,引领推动各行业诚信建设。
区文明办要全力配合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
参与活动的企业要着眼长远、珍视声誉、信守承诺,争当津沽大地诚信文明经营的典型。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于9月4日前将《首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第二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推荐候选企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商务局(首批示范店名录、填报表格及填写注意事项可从天津商务网下载)。公示结束后,组织企业填写《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3)并报送市商务局。
附件:1.首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复核情况汇总表(样表)
2.第二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推荐候选企业 汇总表(样表)
3.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诚信经营承诺书(样表)
市商务局 市文明办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王鑫;电话:58665826;传真:58665826;
邮箱:wangxin06@tj.gov.cn;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秩序处;
市文明办 曹晨;电话:83607199;
市信用协会王盟;电话:83951095、18802207676;
庞莉颖;电话:83951095、13702127252;
邮箱:tjsxyxh@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首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复核情况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区商务局/××协会(公章)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
门店工商注册名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门店所属企业 |
是否通过平台系统对门店及其所属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 |
门店及其所属企业是否提交信用报告 |
复核结果 |
未通过 复核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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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通过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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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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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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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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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门店名称和公司名称须填写工商注册名称。 2.连锁企业须同时提交门店及其所属连锁企业的信用报告。 3.9月4日前盖章后报市商务局,同时提交电子版。传真:58665826邮箱:wangxin06@tj.gov.cn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2–—
附件2
第
—–8–—
二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推荐企业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区商务局/××协会(公章)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
门店工商注册名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门店地址 |
门店所属企业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通过平台系统对门店及其所属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 |
门店及其所属企业是否提交信用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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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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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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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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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门店名称和公司名称须填写工商注册名称。 3.9月4日前盖章后报市商务局,同时提交电子版。传真:58665826邮箱:wangxin06@tj.gov.cn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百货零售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
门店地址 |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门店所属企业 |
|
所属行业 |
百货零售行业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一、积极响应优化消费环境、“诚信兴商”号召,争做文明诚信经营者。 二、严格依规依法、文明诚信经营,严格销售、运营管控。 三、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变相促销等恶性竞争行为。 五、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道德培养,增强文明、诚信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六、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构建安全消费环境。 七、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各种争议、投诉。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月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餐饮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
门店地址 |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门店所属企业 |
|
所属行业 |
餐饮行业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一、积极响应优化消费环境、“诚信兴商”号召,争做文明诚信经营者。 二、严格依规依法、文明诚信经营,严格销售、运营管控。 三、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变相促销等恶性竞争行为。 五、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道德培养,增强文明、诚信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六、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构建安全消费环境。 七、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各种争议、投诉。 八、餐饮企业带头践行文明用餐新风尚,推行"公勺公筷”、“分餐制”,拒绝烹制野生动物,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家政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家政行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积极响应“优化消费环境、诚信兴商”号召,争做文明诚信经营者。 二、严格依法依规、文明诚信经营,严格销售、运营管控。 三、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实行家政服务收费项目统一标准、公开原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变相促销等恶性竞争行为。 五、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和诚信文化建设。坚持服务民生、诚实守信服务,加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培养和诚信教育,增强文明、诚信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六、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构建安全消费环境。 七、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各种争议、投诉。 八、积极参与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抗灾救灾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洗染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洗染行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为树立天津市洗染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争做诚信经营者。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财务和税收制度。 二、自觉进行文明、诚信经营活动。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洗染业诚信服务规范,执行行业合同文本,坚持信誉至上,勤勉尽责,精益求精,尽善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构建安全消费环境。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运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素养。 四、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道德培养,增强文明、诚信意识,提升文明诚信服务质量。 五、积极参加“诚信兴商”系列活动。 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美发美容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美发美容行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树立诚信意识,创建服务品牌,接受社会各界和顾客监督。 二、店堂环境优雅舒适,整洁,空气清新,卫生间无异味。备有顾客接待功能区。为顾客提供免费饮水,服务期间内免费存包。 三、卫生、安全、服务流程建章立制,一次性用品一客一用,接触性物品一客一换,美发美容工具用具定期做高温(或紫外线、酒精)消毒。 四、美发师、美容师持职业资格证书、健康合格证,佩戴工牌上岗。员工班前不饮酒,不吃带异味食物,仪表大方得体。 五、迎宾员在顾客入店、离店时主动开门、迎送顾客,耐心周到,一视同仁,微笑服务,并使用文明敬语“欢迎光临”“谢谢再次光临”。提醒顾客在店期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六、为顾客提供合理化建议。顾客确定美发美容服务项目后由相应服务人员负责服务。顾客接受服务完毕后,服务人员引领顾客至银台结帐,收银员收款应准确无误。 七、保证所使用美发美容产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产品索证票据齐全,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八、收费明码标价,公开各项美发美容服务项目、代售产品价格,让顾客明白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药品流通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药品流通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积极响应优化消费环境、“诚信兴商”号召,争做文明诚信经营者。 二、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严格管控进货渠道和票据,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GSP管理要求,在进、销、存各环节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五、坚决杜绝违法广告宣传和夸大疗效等行为。 六、所售商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行为。 七、店面干净整洁。处方药与OTC药品、医保药品与非医保药品、药品与医疗器械保健品分区域陈列。 八、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道德培养,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配备执业药师,做好专业咨询和服务。 九、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各种争议、投诉。 十、统一着装、易容整洁、微笑服务、语言规范。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汽车流通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汽车流通行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依法经营,具备完善的经营资质。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的诚信保证体系。 四、企业间公平有序的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五、倡导企业间的沟通、协作、学习、合作与交流。 六、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回扣、恶意降价、虚假宣传等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七、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维护行业内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 八、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九、加强与行业协会的紧密联系。 十、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职责。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黄金珠宝零售行业样表)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黄金珠宝零售行业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所售的商品进货按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严把质量关,保证上柜销售的商品质量经过正规质检部门检测,做到商品持证书销售。 二、商品标识、印记、标签、标示物齐全准确。 三、售出商品开具的发票、收据和销售单(小票)等文字内容准确。 四、商品包装物和宣传单(册)、说明书及店内外广告的文字内容符合广告法,无“最”“第一”等过度宣传和虚假广告等内容,包装物(盒、袋)与所售商品相对应。 五、销售人员介绍商品时,语言表达准确完整,无过度宣传,对珠宝首饰鉴定证书的备注栏内容的理解和解释准确无误。 六、所售商品的价目签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做到明码标价。促销品必须一口价,打折的商品无虚假广告宣传,无高标低打或低于成本价销售。 七、店内安全措施必须齐全,金库摄像装置、应急报警系统齐备有效,安保人员和安全制度健全。 八、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按照天津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规范》(DB12/T455-2012)的售后服务办法解决。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
诚信经营承诺书(专业交易市场)
门店名称 | |||
门店地址 | |||
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所属企业 | 所属行业 | 专业交易市场 | |
门店或所属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一、健全驻场商户登记等系列制度,有效管控市场良性运行。加强培训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诚信经商,守法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市场交易规程。 二、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合理定价,质价相符,统一标签,明码标价,杜绝虚假宣传,商业欺诈。 三、严把商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强化售后服务,商品质量问题可追溯。 四、强化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员工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服务优质,顾客满意。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和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
同意以上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一式二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推荐单位留存。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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