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餐饮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 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区开展早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一)引导建设提升早餐网点;
(二)支持便利店连锁企业开展早餐售卖。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内容: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及软硬件购置;餐具、炊具、餐桌椅购置;厂房店面租金、店面改造提升。
支持标准:
(一)支持早餐网点建设或改造提升。支持各区规范发展早餐网点。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早餐网点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支持便利店连锁企业在全市非居住区(商业街区、办公区、写字楼等)范围内开展早餐售卖。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便利店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以上项目费用须发生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且项目未享受过早餐示范工程政策支持(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
1.在我市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运)营,经济效益和发展趋势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显著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早餐生产(经营)基础稳固;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6.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
早餐网点应符合:1.《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和《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的基本要求,鼓励连锁经营,统一店面标识、统一产品配送、统一经营标准。2.单店面积8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20个以上。3.所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油条、老豆腐、云吞、锅巴菜、豆浆等天津传统品种三种以上。其他品种,如油酥饼、葱油饼、鸡蛋灌饼、馅饼(各种馅)、花卷、馒头、蒸饼、窝头、包子(各种馅)、炸糕、煎饼果子、小豆粥、八宝粥、玉米粥、小米粥、鸡蛋汤、面汤、菱角汤、羊汤、牛奶、卷圈、藕夹、茄夹、茶鸡蛋和其他各种熟食、小菜等不少于8种以上。4.项目受到资金支持3年内如发生网点拆迁、关张等情况,应本着就近原则异地补建。
连锁便利店早餐项目应符合:1.符合《早餐经营规范》有关规定。2.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和不少于1年的租赁期的固定营业场所。3.统一门店形象,统一经营设施,统一营业时间,统一食品配送。4.项目受到资金支持3年内如发生网点拆迁、关张等情况,应本着就近原则异地补建。5.早餐服务只对集中配送的早餐食品进行加热,禁止现场加工制作,早餐食品加热、销售的场地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和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6.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油条、葱油饼、鸡蛋灌饼、馒头、包子(各种馅)、窝头、煎饼果子、酥饼、豆浆、牛奶、汤、粥、茶鸡蛋等传统早餐品种5种以上。7.经营早餐食品要实行包装销售,食品包装材料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8.提供早餐连锁门店数量不少于10个。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企业声明书(附件13);
(三)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14);
(四)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5);
(五)建设资助类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附件7-1);
(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内容、地点、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工竣工期限;建设规划和实施步骤;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渠道及分类预算;实施条件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等;
(八)项目平面布置图;
(九)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持续经营承诺书(承诺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十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社会效益预估分析;
(十二)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包括产品标准、企业规章、食品安全管理、检验管理、应急预案、流程管理及安全评价等;
上述材料(包括照片)需A4纸打印,按照封面、目录、具体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全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填写《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连同申报材料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项目初审。各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在《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上签署项目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只加盖公章无审核意见的视为无效文件),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书》和通过初审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上对项目受理情况公示。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委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四)专家评审。对复核通过的项目,市商务委通知相关项目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现场评审时,项目单位应提供多媒体课件、项目相关发票原件、财务凭证及账簿等。
(五)项目验收。市商务委根据评审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实地验收。
(六)资金分配。市商务委根据资金预算和项目评审及验收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
(七)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六、监督检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商务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市商务委服务业处 张 寅;
联系电话:58665838; 传 真:58665825;
邮箱:jswfw6@shangwuju.tj.gov.cn;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 波;
联系电话:2339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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