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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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8811Q/2022-000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会展〔2022〕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会展业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促进天津市会展业快速发展,打造中国北方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市商务局制定了《天津市推动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并经市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动落实。


2022614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会展处卢振宇;联系电话:022-5866590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推动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把握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建成运营契机,促进天津市会展业快速发展,打造中国北方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央对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把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有力措施,健全管理体制,提升天津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低碳化水平,发挥会展业城市经济发展新引擎作用,打造中国北方国际会展中心城市,为天津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新征程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主动承接首都会展资源,服务两个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进一步提升会展业服务天津城市战略的能力,带动中国北方会展经济发展。

坚持扩大开放。加强与国内外会展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品牌展会,集聚会展资源要素,推动会展业“走出去、引进来”,开拓会展业国际国内市场。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聚集会展产业要素,完善会展产业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在运营模式、管理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转型。

坚持创新发展。鼓励新理念、新思想、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会展业专业化、数字化、低碳化,促进会展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经营创新。

坚持聚焦品牌。创建和引进并举,增强品牌展会、品牌企业、领军人才聚集能力,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引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发展能级。

坚持优化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制度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城市品牌、扩大国际交流、优化服务供给,构建会展业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发展目标

2024年,会展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办展环境日益优化,会展产业链加快健全,全市会展经济规模稳步增长,会展业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天津会展的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北方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全市三年引进和培育10个以上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力的品牌会展项目,世界智能大会等我市知名展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打造12个国家级知名品牌展会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会展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

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场馆空间布局,高水平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确保2022年底二期展馆区投入使用。鼓励各区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对适合举办展会的载体或商业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促进会展场馆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展馆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速交通集疏散体系。积极推动周边酒店、餐饮、商业零售、商务办公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空间载体,推动会展商圈繁荣发展,全面提升会展综合配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各单位分别按职责落实,下同)

(二)建设会展产业集聚区

以《天津国家会展经济片区规划》为统领,全力推进片区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健全组织机构,大力发展会展专业服务和周边产业,提升对会展产业的配套支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引进培育会展市场主体的力度,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与“设计之都”核心区连动发展,共同打造现代服务业新高地和产城融合新模式。以产业集聚带动周边配套服务设施投资,推动会展产业与先进制造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多个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津南区、东丽区依托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促进海河中游经济带会商旅文体联动建设,发展特色会展休闲度假区。支持西青区、河西区依托梅江会展中心,集聚国际高端消费资源,推进集餐饮零售、特色休闲、文娱健身等业态的特色商圈建设,打造都市文娱购游活动目的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会展业改革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办展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行业资源整合、会展服务保障功能,加快推进世界智能大会、津洽会等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市场化改革,展会整体规模和质量实现较大提升。建立市级会展工作机构,完善会展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市场开拓,吸引更多展会在津举办。筹建天津展览集团,国资控股、市场运作,作为策展、引展、办展的战略支撑,承接各类政府主办展会,提高展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探索成立天津会展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成熟展会项目、展会运作团队和高成长型企业,促进会展产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台办、市贸促会)

(四)引育品牌化、国际化展会活动

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与商务部共同筹划举办国家级展会项目。提升世界智能大会国际化水平,支持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北方国际自行车展、碧海钓具展等一批天津现有品牌展会项目做大做强,提升天津会展项目影响力。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各部委、行业组织的联系,深入挖掘本行业展会资源,积极申办全国性行业展览和会议活动,加快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在行业内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实现“重点产业有代表性展会”。积极联系国外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和机构,引进全球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实施“会展+产业”招商专项行动,各级政府部门要借助展会平台拓展企业资源、推进项目落地,并积极组织引导本领域企业通过参加展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外办、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会展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会展产业技术创新,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支持会展场馆持续推进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和智慧场馆建设,提高场馆技术服务功能。鼓励企业开发会展大数据服务平台,研发符合不同类型展会需求的网络精准预约、注册认证、会议服务、个人防疫信息填报等系统,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展会延伸数据服务。发展智能会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实现数据赋能会展安全、防疫服务,推动传统会展项目数字化转型,支持线上线下会展融合发展。发展绿色会展,倡导节能、环保、低碳办展,鼓励会展设计、搭建等企业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和可循环利用材料,推广绿色展台搭建,提升绿色办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会展产业营商环境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服务办展企业为核心,围绕举办会展全流程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出举办会展线上“一件事”服务,提升举办会展便利度。建立市、区分级响应机制,根据展会规模不同,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或由区级部门提供展会保障服务,确保展会现场保障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审慎包容性监管,减少政府干预,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和便捷政务服务。推进办展降费提效,对标国内先进会展城市,完善收费机制,明确安保、道旗、电检、安全评估等管理职责要求和收费标准,降低企业来津办展参展成本。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依法允许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展品展后结转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予以核销,支持车辆等展品依法留购并给予展示交易便利。实施展会嘉宾和客商进出境便利化服务措施,提高展品出入境通关效率。强化展会举办期间举报投诉和法律服务,完善展品商标侵权追溯和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欺诈、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服务商监管,加强酒店、出租车、网约车统筹调度,从严从重打击黑出租和出租车议价、绕路、拒载等行为。加强展会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展会安全有序举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市知识产权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海关、市边检总站、各区人民政府)

(七)健全会展产业统计体系

健全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会展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规范统计范围、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以展馆、办展机构和展览服务企业为主要调查对象,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和行政记录等多种方式,采集以专业展览、会议论坛、文体节庆活动数量规模、经营状况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加强会展产业分析和运用,为助推我市会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会展产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加强会展行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按照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给予落户、购房、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对成功入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项目的会展人才或团队,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会展高端智库,支持开展会展经济理论实践课题研究。鼓励天津高等院校设立会展专业,推进会展企业与我市高校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合作与实训。对社会机构、企业等组织进行会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支持,为会展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完善天津市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我市会展业发展政策,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天津市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天津市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引进品牌展会,支持展会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低碳化发展。鼓励各区制定本区域支持政策,与市级支持政策相衔接,形成合力,支持会展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展览行业的金融产品,帮助会展企业拓宽金融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国际、国内高层次展会活动,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天津城市推广和营商环境及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市会展业的知名度。利用“三站一场”和城市公共宣传设施以及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对重点展会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办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天津市会展行业协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搭建行业服务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制定标准、交流宣传,提升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办展、绿色发展、规范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天津市会展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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