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工作导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我市农产品供应充足、运输顺畅、价格平稳,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消费,维护社会秩序,现将《新冠疫情期间天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抓好落实。
2022年4月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石学亮;联系电话:022-58665667)
(此件主动公开)
新冠疫情期间天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
和菜市场保供工作导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做好稳价保供,为群众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疫情防控能够更好更快取得胜利。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商务部《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制定本导则。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一)机制组成。各区要建立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和农产品保供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和供应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统筹做好蔬菜、水果、肉类、粮油、副食、水海产品等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应急检测、生产调运、终端销售(菜市场等)、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等工作。组织各农批市场和菜市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保供要求,组织商户做好相关工作。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一旦本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区防控保供工作机制要立即启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在社会面清零后中止工作机制。
(二)实施监测预警制度。每日对批发市场、菜市场、粮油、肉蛋菜奶等重点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
(三)建立应急调控制度。各区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求。针对市场供需和物价走势,组织批发市场商户增加备货量,拓宽货源渠道,做好产销衔接,货源保障、运力组织。一旦市场出现抢购,可适情投放储备,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物价。
(四)畅通农产品运输通道。及时了解运输农产品车辆通行受阻情况,为商户开具通行证明文件,解决跨区运输通行问题。
(五)健全重点保供企业名录。建立参与保供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存储量要满足2天交易量。
三、保障市场供应
(一)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作用。一是各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经销商加强粮油、肉蛋菜奶调运。二是组织经销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产销联盟,积极对接外省市蔬菜种植基地,主动组织经销商赴外地调运、购买、运输蔬菜。三是加强本地货源对接,扩大地产蔬菜销售,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与当地的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
(二)加强菜市场等零售终端服务。一是各区协助菜市场、生鲜菜店、商超等零售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二是各区组织引导大型商超、菜市场、社区菜店以及生鲜电商等零售营业场所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三是菜市场等零售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频次,存货在店,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四是一旦发现缺货,菜市场等零售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
四、发挥农批市场封管区域保供作用
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等骨干流通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内“配送网”。
(一)制定封管控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
(二)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流通骨干企业和封管控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由区商务部门汇总封管控小区数量、布设供应点、汇总农副产品需求量和品类,交由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商户采购备货,以统一运输配送的方式集中配货到封管控小区。
(三)采取多种方式配送服务。一是鼓励临近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二是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三是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四是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四是为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配送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运输堵点,确保运输保供畅通。五是参与封管控小区农产品配送和销售的人员要落实穿着防护服,戴手套,定期测核酸,对销售点和车辆消毒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杜绝疫情扩散传播。
五、加强舆情处置和宣传工作
(一)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重点宣传保证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必需价格水平。
(三)开通保供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联系方式并加强宣传,及时协调解决保供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要重视负面舆情处理,密切关注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四)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常态化措施。严格按照《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应急处理和冷链食品各项要求。
(二)疫情特殊时期措施。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在落实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疫情特殊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还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外地车辆司乘人员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于抵达农产品批发市场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需等结果),在做好信息登记后,方可入场交易。二是本市采购人员需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固定商户及市场工作人员每周要进行2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日)核酸筛查。四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暂停零售业务,实行分时段集中交易,在集中交易结束后关闭市场,只出不进。五是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严格查验“一证一码一卡”(即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做好场内消杀、员工健康监测、防控预案制定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