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违规煤炭堆场
排查治理现场督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违规煤炭堆场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津商流通〔2022〕12号)要求,现就市级联合督查组赴各区进行现场督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督查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
二、联合督查范围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宁河区等10个区所辖全区域。
三、联合督查内容和方式
联合督查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主要掌握各区对违规煤炭堆场的清除情况、违规经营者(企业)的依法处理情况以及合规煤炭堆场控尘不合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四、联合督查分组和日程
拟分两个小组同步实施。具体日程如下表:
五、有关要求
(一)提前确定好座谈地点和参加座谈的人员。
(二)反映各区对违规煤炭堆场清除情况、违规经营者(企业)依法处理情况以及合规煤炭堆场控尘不合格问题整改情况的材料准备四份。
(三)现场督查环节请各区商务部门派员参加。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 陆向东;联系电话:022-586655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