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1〕20号)、《市商务局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制止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争当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安排方案>的通知》(津文明办〔2024〕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我市“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商务领域深入实施,提升餐饮行业制止食品浪费工作水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市文明办联合主办,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区文明办配合实施。
二、活动时间及行业范围
(一)活动时间:2024年6月至8月。
(二)行业范围:餐饮服务行业。
三、工作目标
2024年8月前在我市范围内推选出不少于100家餐饮服务行业“光盘行动承诺店”,其中滨海新区不少于10家,其他区每区不少于6家。
四、企业参与范围及条件
(一)参与范围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申报。
(二)参与条件
1.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相关证照,且为存续状态,实际经营内容为餐饮服务(可含外卖服务)。
2.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满2年(截至2024年5月),且近2年无行政处罚记录和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3.带头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及餐饮企业的相关法定职责。
4.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活动,经营场所干净、整洁、有序。
5.未曾经销“三无”、过期、失效、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不以次充好、掺假掺杂,未曾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6.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健全,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并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7.能够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未曾出现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现象。
8.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烹制过程中合理确定食材的数量、分量,积极探索分餐制相关做法。
9.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提供小份菜等不同规格选择,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筷公勺和打包服务。
10.未曾设置过最低消费,避免因餐饮经营者的责任而引发过度消费和食物浪费。
11.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明示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消费者超量取餐的,由消费者按照用餐规则付费后打包,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12.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应当为相关服务人员提供清洁的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具,督促其规范佩戴。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进行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中,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具,避免食品污染造成浪费。
13.主动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涉及餐饮企业的相关法定职责,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餐饮外卖包装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
14.企业(个体工商户)近2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阶段(2024年6月中旬前)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活动“预热”工作,利用多种媒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广泛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引导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确保属地餐饮行业应知尽知。
(二)申报阶段(2024年7月中旬前)
按照自愿原则,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申报。
1.由申报主体签署《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承诺书》(附件1);
2.申报主体结合“参与条件”拍摄相关佐证照片(包含申报企业招牌的外景照片不少于1张);
3.申报主体要将以上相关材料盖章件及电子版文档于7月中旬前递交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同一连锁企业可推荐旗下多家门店参加。
(三)审核阶段(2024年7月底前)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完成主体申报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后,要做好信息真实性核实相关工作。
1.要采取电话巡访、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市场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在确认主体申报相关材料属实无误后,汇总填写《第一批“光盘行动承诺店”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区商务局公章,于7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文档报送市商务局政务邮箱(chenpeng01@tj.gov.cn)。
(四)宣传推广阶段(2024年8月中旬前)
市商务局对各区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联合市文明办采取多种工作形式,对推选出的“光盘行动承诺店”开展宣传推广;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渠道对推选出的“光盘行动承诺店”进行宣传推广。
六、工作分工
(一)商务部门
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指导推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时完成“光盘行动承诺店”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荐工作,协调媒体做好宣传相关工作,视情向商务部反馈工作信息。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区第一批承诺店动员、收集、审核、汇总、推荐相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二)文明办
市、区文明办负责积极配合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活动的动员、宣传工作,指导参与活动的单位在经营场所开展“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文明实践我行动”的公益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我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2024年“争当文明有礼天津人”“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的有力抓手。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质效,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相关申报主体要着眼长远、信守承诺,本着实事求是,对自身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参与活动,争当我市践行餐饮服务行业“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理念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标兵和典范,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树立正风气。
(二)动态管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要做好2024年度“光盘行动承诺店”动态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遴选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活动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协调、监督工作。对推荐给市商务局、文明办的“光盘行动承诺店”主体进行动态管理,年度内发现关于发生食物浪费行为的相关问题线索、发现在“美团”“大众点评”等公众平台发现有涉及食物浪费的负面评论、闭店等情形,经督促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主体,在次年推选工作中将移出“光盘行动承诺店”名录。
(三)畅通联络。为确保工作实效,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明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6月11日前将《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3)分别反馈至市商务局、市文明办政务邮箱。
附件:1.天津市2024年度“光盘行动承诺店”承诺书
2.2024年度“光盘行动承诺店”推荐企业汇总表(样表)
3.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活动工作联系表
市商务局 市文明办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陈鹏;电话:022-63085425;
政务邮箱:chenpeng01@tj.gov.cn;
市文明办实践处 陈嘉;电话:022-83605463;
政务邮箱:swmbsj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