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
服务业扩大开放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
清单(首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实施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的通知(商资发〔2024〕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对我市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及任务清单进行了梳理研究,形成了《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经商各有关单位同意,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分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好清单各项任务,通过标准化工作服务提升我市制度型开放水平。该项工作是国家对我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评估的重要内容,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推动。
附件: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自贸处 张宏杰;联系电话:022-630855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