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天津港口岸高沙岭港区
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2#、3#
通用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2#、3#通用泊位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对外开放,批复文件已在天津政务网主动公开,请遵照执行。
一、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后,市商务局会同口岸查验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业务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口岸属地人民政府、口岸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属事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口岸安全生产。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刘守国;联系电话:1882213631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