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运行处
发布时间:2022-05-17 16:31
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
(2021-2035年)
(成果版)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节 规划概况 .........................................1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
第二章 现状与分析............................................4
第一节 加油站现状.........................................4
第二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现状.................................5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及综合交通现状.............................5
第三章 需求预测...............................................8
第一节 加油站预测.........................................8
第二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预测.................................8
第四章 布局规划..............................................10
第一节 布局原则与思路....................................10
第二节 类型划分..........................................11
第三节 加油站布局方案....................................12
第四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布局方案............................15
第五节 加油站等级及用地管控..............................15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概况
第1条 规划作用
为更好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支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开发边界内外的规划管理,协同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市陆域公共加油站建设的基本依据,是编制下位区级专项规划和实施区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是科学指导成品油行业管理的主要支撑。
第2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成果和其它相关规划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进行编制。
第3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陆域公共加油站。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4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交通强国建设、节能减排能源绿色转型,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符合、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规划与行业调控管理需要、促进加油站行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更合理有序的加油站空间格局。
第5条 基本原则
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首要前提。
体现城市发展战略需要。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充分衔接,适应城市发展战略、交通发展需要。
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要求,由市场竞争逐步形成的现状加油站。
坚持集约增效提质发展。不突破加油站总量控制上限、有的放矢做好减量、集约用地优化存量、科学布局适度增量,使加油站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出行特点相适应。
坚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以绿色发展、保障服务、落地实施为目标,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节,促进加油站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现状与分析
第一节 加油站现状
第6条 调查情况
全市域2020年现状加油站1005座,相比2009年现状963座,增加42座。市内六区82座,环城四区246座,滨海新区200座,外围五区477座。
从权属类型看:中石化538座,占比约54%;社会站数量为149座,占比约15%,具有一定市场经济活力。大型油企市场占有率高低依次为中石化、中石油、壳牌、道达尔、中海油、中航油。
第7条 服务情况
2020年全市汽柴油销售总量为319万吨,加油站服务车辆为3368辆/座。
第8条 空间分布情况
加油站主要分布在城区、高速路、国道及其他干道,分布在农村地区的加油站数量相对较少。
市内六区(除和平区外)、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单站服务半径在0.77至0.94公里之间。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五区的单站日销量相对比较低,其服务半径在2.26至2.77公里之间。
2020年全市共有县道以上公路里程5295公里,沿线加油站581座,加油站在公路上的分布约为11座/百公里。
第9条 等级分布情况
一级站占比为5%,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二级站占比为39%,主要分布在城镇建成区内;三级站占比为56%,主要分布在普通公路沿线。
第二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现状
第10条 调查情况
天津市现有成品油仓储设施24座,设施总罐容为147.6万立方米,安全使用罐容为129.5万立方米。现有油库供天津本地使用的总罐容为72.2万立方米,安全使用罐容为60.8万立方米。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及综合交通现状
第11条 人口、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86.6万人。现辖16个区,包括: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
第12条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4083.73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0.18亿元,下降0.6%;第二产业增加值4804.08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9069.47亿元,增长1.4%。
第13条 公路网现状规模
2020年全市共有国省道里程406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20公里,普通国省道2740公里。
第14条 公共交通发展现状
2020年,天津地铁运营总里程达到232公里,公交线路总数1002条、线网长度933.7公里。全年公共交通客运量15.05亿人次,其中轨道交通客运量4.08亿人次,增长15.9%。
第15条 港口发展现状
2020年,天津港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03亿吨;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835.31万标准箱(TEU)。
第16条 机场发展现状
2020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累计完成旅客吞吐量1328.55万人次;累计完成货邮吞吐量18.5万吨。
第17条 机动车保有量
2020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338.5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净增22万辆,较2019年增长近7%,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8.9万辆(占比5.5%),净增3.86万辆,较2019年增长25%。
第三章 需求预测
第一节 加油站预测
第18条 加油需求总量预测
交通周转量法预测至2035年全市加油需求总量1366万升/日。机动车保有量法预测至2035年全市加油需求总量1575万升/日。本规划统筹两种方法,取平均值作为估计的加油总需求量,即2035年全市加油需求总量1500万升/日。
第19条 站均加油量预测
预测到2035年津城、滨城核心区加油站站均加油量2至2.2万升/日;环城四区及外围五区加油站站均加油量0.8至1.2万升/日。
第20条 加油站总量确定
由2035年加油需求总量和站均加油量确定,2035年规划加油站控制上限为1300座。为保障民生基本需求,2035年规划加油站总量应不少于1050座。
第二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预测
第21条 成品油仓储设施预测
根据全市2035年加油站燃油需求总量,考虑安全库容系数和年周转次数,确定2035年全市合理库容为68.5万立方米。
第四章 布局规划
第一节 布局原则与思路
第22条 布局原则
严守底线原则。加油站布局应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求,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稳定发展原则。对符合地区控规或按照空间布局原则宜保留的加油站尽可能保留,确保市场稳定发展。
符合标准原则。规划新增加油站基本按照“城区服务半径1.0公里至2.0公里;干线公路百公里不少于6对、高速公路百公里不超过2对”设置。
服务引导原则。以现状加油站空间布局和供油能力分析为基础,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建设、机动车需求量、区域差异性等因素,科学布局。
依法依规原则。规划新增加油站的分布应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天津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天津市省级公路网规划及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提高加油站点位的可实施性,降低行政风险。
第23条 布局思路
面向“点—线—面”不同空间层次需求,采取空间差异化布局原则。
城市重点发展区按照“点”考虑,包括机场、枢纽、保税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地区及交通需求增长地区。
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干线公路旁的加油站按“线”考虑,对称布设,以百公里对数标准。高速公路百公里加油站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对、加油站间隔为50公里,国省道干线公路百公里加油站数量原则上不少于6对、加油站间隔为15公里至20公里,其加油站尽量与服务区进行结合。
城镇建设区内的加油站按照“面”考虑,以服务半径为控制指标均衡布局,原则上服务半径1.0公里至2.0公里设置一座加油站,强调“均衡布置”。津城、滨城核心区内加油站平均服务半径取1.2公里;区域性节点城市范围内加油站平均服务半径取1.4公里;特色功能组团、工业园区范围内加油站平均服务半径取1.6公里;小城镇加油站平均服务半径取2.0公里;村庄附近5公里范围内设一座加油站。
第二节 类型划分
第24条 类型划分
本规划加油站共分类为五类:现状废除、现状调整、现状保留、存量控制和规划新增加油站。具体定义如下:
现状废除加油站: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或水源保护区域附近,需要进行废除的现状加油站。
现状调整加油站:位于控规覆盖范围内,随城市用地开发调整不再保留的现状加油站,现状加油站在实现规划前可正常经营。
现状保留加油站:符合地区控规或者按照规划布局原则需要保留的现状加油站。
存量控制加油站:主要位于公路沿线,加油站数量相对集中、过多,由市场发展进行淘汰的现状加油站。
规划新增加油站:为满足城镇建设用地发展、干线公路网规划需求的新增加油站。
第三节 加油站布局方案
第25条 总体布局方案
至2035年,规划加油站数量上限控制为1300座,规划加油站数量原则应不少于1050座。现状1005座加油站中,现状废除7座,现状调整141座,现状保留464座,存量控制393座(保留224座)。另外规划新增加油站612座。
规划加油站数量总体规模由现状保留加油站、存量控制的保留站、规划新增加油站构成。
第26条 津城核心区布局方案
和平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座,为现状保留加油站。
河东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9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11座,现状保留加油站15座,规划新增加油站4座。
河西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2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5座,现状保留加油站9座,规划新增加油站3座。
南开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6座,现状保留加油站9座,规划新增加油站2座。
河北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5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5座,现状保留加油站10座,规划新增加油站5座。
红桥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2座,现状保留加油站9座,规划新增加油站2座。
第27条 滨城布局方案
滨海新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297座。其中现状废除加油站2座,现状调整加油站40座,现状保留加油站108座,存量控制加油站50座,规划新增加油站159座。
第28条 津城其他区布局方案
东丽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97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7座,现状保留加油站35座,存量控制加油站12座,规划新增加油站59座。
津南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75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10座,现状保留加油站33座,存量控制加油站15座,规划新增加油站30座。
西青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92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9座,现状保留加油站31座,存量控制加油站15座,规划新增加油站51座。
北辰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5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11座,现状保留加油站44座,存量控制加油站24座,规划新增加油站54座。
第29条 外围地区布局方案
蓟州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0座。其中现状废除加油站1座,现状调整加油站6座,现状保留加油站26座,存量控制加油站66座,规划新增加油站43座。
宝坻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0座。其中现状废除加油站2座,现状调整加油站10座,现状保留加油站43座,存量控制加油站47座,规划新增加油站47座。
武清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19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4座,现状保留加油站45座,存量控制加油站52座,规划新增加油站44座。
宁河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90座。其中现状废除加油站2座,现状调整加油站6座,现状保留加油站23座,存量控制加油站39座,规划新增加油站43座。
静海区规划控制加油站上限总量126座。其中现状调整加油站9座,现状保留加油站23座,存量控制加油站73座,规划新增加油站66座。
第30条 高速公路沿线布局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规划总量为82座。其中现状保留加油站68座,规划新增加油站14座。
第四节 成品油仓储设施布局方案
第31条 成品油仓储设施布局方案
规划保留现状油库24座,规划废除现状油库1座,结合油库建设情况规划新增2座。
第五节 加油站等级及用地管控
第32条 加油站等级管控
“津城”、“滨城”核心区适合建设三级加油站,其他地区可以建设二级或三级加油站,需要视车流及周边用地情况进一步确定加油站等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站适合建设一级加油站。其他公路沿线加油站适合建设二级加油站。
第33条 加油站用地管控
现有规范确定的不同等级的标准用地面积基础上增加1000至200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作为综合能源站预留转型发展用地。在满足规范安全距离的前提下,鼓励加油站与加气、加氢、充换电等设施进行合建,规划预留条件,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能源设施兼容与有效转化发展。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34条 促进政策制定
为促进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现状加油站、控规中列入调整的现状加油站、列入存量控制的现状加油站拆迁或迁建,科学引导均衡化布局,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
鼓励现状加油站经充分公示和征求意见后进行改扩建,科学引导现状调整加油站结合各区规划新增加油站意向性位置选址迁建。
为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规划目标实现,建成的加油站应当保证正常经营,充分向社会开放营业,一方面可以保障汽车能够就近加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加油站站外车辆排队对道路的交通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经营管理规定。
第35条 加强规划传导
本规划提出市、区两级管理并逐级深化。市级专项为总体层面的布局规划,指导区级专项编制,明确下限、控制上限、进行分类和点位示意;区级专项落实市级专项要求,明确具体数量、具体位置和占地规模。
按照保障服务、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的原则,各区应按照《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应科学编制各区加油站布局规划,不突破市级专项确定的各区加油站总量控制上限,合理优化区内加油站布局。
对于中心城区内的加油站数量和布局,各行政区应与市级专项确定的加油站数量和布局保持一致;对于滨海新区的加油站数量和布局,与市级专项确定的加油站数量和布局保持基本一致;对于环城四区和外围五区的加油站数量和布局,要求行政区镇域内至少设置2至4处加油站,优先考虑人口密集区,以保障民生基本服务。
为保障加油站的基本服务规模,积极引导市场发挥活力和创造力,功能组团或小城镇内的规划新增加油站,可参照市级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加油站的空间落位;功能组团之间或小城镇之间的规划新增加油站,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进行加油站规划调整。
原则鼓励加油站迁建、改建,兼并重组,优化加油站功能提升转型(如增加加气、加氢、充电桩等),实现资源集约整合,往能源综合服务站方向发展,顺应时代发展需求,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第36条 严格规划管控
本规划严守三区三线底线,位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饮水水源保护区和双城管控区域内的规划需要调整的现状加油站,各区级政府应制定拆除、迁建的相关政策,上述区域不再新增加油站,实现生态保护和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
新建、改扩建加油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当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37条 严格建设标准
加油站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加油站建设严格执行选址技术要求。
城镇建设区内加油站等级及用地规模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鼓励综合能源站用地规模结合实际需求集约设置。
加油站内总平面布置、安全间距及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