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口岸平台处
发布时间:2024-10-30 14:44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关于建设智慧口岸的任务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口岸各相关单位制定了《天津智慧口岸试点建设规划方案(2024)》,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28日,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纸质形式邮寄至天津市商务局口岸平台处(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邮编300040),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企业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在材料上签名。
联系人:卢杉 联系电话:022-63085618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天津智慧口岸试点建设规划方案(2024)(征求意见稿)》
附件
《天津智慧口岸试点建设规划方案(2024)(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关于建设智慧口岸的任务要求,去年以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智慧口岸试点工作。为抢抓发展机遇,市商务局会同口岸各相关单位,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时提出的“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以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抓手,深入开展天津智慧口岸试点规划,成功获批国家智慧口岸试点,成为京津冀地区9个对外开放口岸的首个试点口岸。
按照海关总署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天津口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天津智慧口岸试点建设规划方案(202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以先进技术创新应用为支撑,以典型场景示范应用为先导,深入开展天津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并与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有机结合,提升天津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
以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建设为抓手,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各部门、各地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口岸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构建覆盖跨境贸易全链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天津口岸形成各相关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良性共生的生态体系,统筹社会资源,共同提升口岸智慧化水平。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建成以“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系统集约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跨境合作常态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智慧口岸。
(一)建设京津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协同服务专区
1.建设目的: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落实《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打造京津冀“单一窗口”跨区域数据交换枢纽,推动京津冀跨境贸易数据“上链”共享,依托区块链不可篡改的技术特性,实现京津冀贸易数据、物流数据的高效连接和可信共享。
2.主要功能:搭建区块链数据互联、口岸数据资产管理、口岸大数据分析子系统,实现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北京双枢纽空港电子货运平台、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系统对接,帮助三地企业实现相关贸易、物流信息跨区域查询、贸易单证链上存证、贸易情况检索分析及相关单证信息在平台间的可信共享。
3.项目绩效:一是便利企业跨区域查询通关物流信息;二是服务外贸企业对其通关申报数据进行资产化管理、分析和应用;三是通过对企业上链数据的统计分析,政府部门可掌握重点贸易企业发展趋势,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二)口岸区域视频监控信息交互平台
1.建设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智慧口岸试点建设的通知》要求,推动口岸区域数据信息跨部门共享,依托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等系统采集的视频监控及数据信息,实现天津口岸船舶航行动态计划、船舶安全状况评估、海域航行通警告、水文气象等海上交通安全数据的共享应用。
2.主要功能:搭建口岸区域视频监控信息共享交换、口岸运行仪表盘、船舶诚信信息共享与服务、航运企业政务信息与服务等功能,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监管、天津海上交通视频监控等系统对接,实现海上通航安全关键要素可视化,为船舶运输企业提供口岸区域船舶动态、泊位占用及水文气象信息查询及相关口岸业务办理,为政府及各口岸监管部门了解口岸区域作业状态、口岸货物吞吐量等情况提供信息支撑。
3.项目绩效:一是提供口岸相关审批信息及进度共享查询;二是基于三维地图的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口岸区域船舶运行状态、水文气象信息等信息共享;三是实现对口岸船舶、船员、客货运量等口岸运行态势的可视化展示;四是实现船舶诚信信息共享应用。
依托天津市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做好天津智慧口岸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工作。通过口岸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理念创新,促进口岸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和业务协同。
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等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技术防护,守住数据安全底线。
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政务与商务相结合的智慧口岸生态体系,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效益评估,严格项目论证,确保资金效益。
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设施设备和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协同保障天津智慧口岸应用功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通关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