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商务委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机关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落实
2016年,按照《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津商务办发〔2014〕5号),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商务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商务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并纳入委机关绩效考核范围。2016年,我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办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了各项工作。
(二)梳理行政职权,做好政务公开
2015年,我委已结合市编办等部门梳理权责清单的要求,调整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2015年版)”,并将此107项权责清单目录及全力运行流程图发布在天津商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做好有关行政职权信息的同步报送更新工作。2016年对“天津商务网”进一步升级优化版面,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和增强网上办事功能,做到我委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事项的相关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在网上清晰明了予以公开。
(三)做好培训教育,提升工作水平
我委把提高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作为重点,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组织了不同专题、不同范围的宣传培训。针对重点处室,我们开展专业性培训,对公开信息的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内容格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全员培训,着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保证了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能
明确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内容,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检查。结合梳理完善“办事指南”内容,通过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网上投诉专栏,专人负责受理,对全委权力运行做好在线监督。我委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按照市审批办部署安排,对窗口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审批要件、办理时限、法律政策依据、窗口服务标准和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公开,委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度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数85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委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寄送规范纸质文件,方便公众查询纸质文件;按照天津市行政审批工作要求,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公开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截至2016年底累计利用天津商务网公示公告栏、政务公开栏、网上办事栏、商务工作栏和公众参与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条。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处室人员信息等栏目也做到及时更新。通过天津商务网公示商务资金使用决策事项20件,涉及使用商务资金的项目公示信息共计60余条。通过天津商务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全市商务领域成果类信息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市商务委以《政府信息公开细目》为依据,加大了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力度。主要围绕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全市商务工作发展目标,重点在商贸流通建设、电子商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建设、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外贸回稳向好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形式
1.互联网。市商务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gk.tj.gov.cn),和“天津商务网”(网址为http://www.tjcoc.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2.公开查询场所。除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可查阅我委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的信息外,我委还确定天津市商务委档案室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据统计,全年利用档案室为机关和公众提供档案借阅400余人次。
3.市商务委公告。通过市商务委公告公开政府规章、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经济、企业经营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各类政府信息126件。市商务委公告可通过天津商务网“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4.新闻媒体。结合商务委重点工作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编发商务新闻稿件200篇(平均每天0.54篇),组织媒体记者专题采访活动70次,完成由市纠风办、天津政务网组织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等多项访谈活动,全年总计发布商务信息微博2302条(平均每天超过6条以上),网民反馈良好,关注人数不断攀升,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关注人数共计12万人。编辑出版《商务世界》12期,按时完成《中国商务年鉴》、《天津年鉴》、《天津市情》、《天津商务概览》等。向天津商务网提供信息、图片近2000幅,同时在国际商报上做了26个天津专刊。
(四)受理公众咨询政府信息
商务委认真履行网上值班制度,及时接受咨询电话及邮件,针对咨询事项按照商务职能分工逐一做好回复工作。2016年,通过天津商务网、政务微博、信箱留言、服务热线、“8890便民专线电话”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多种渠道,做好向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解答工作。2016年共答复公众邮件(政民零距离栏目)52件,商务网留言61件;接收并处理8890便民服务专线转办工单179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接近100%。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措施
从政府信息的源头入手,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在文件、信息形成时就要求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是否属于公开信息,并做出相应标识,涉及业务工作的,及时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征求意见,经文件审批的各环节把关后,再进行公开信息的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42件,是上年的14倍多(上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24件),全部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2件维持行政行为,4件驳回申请人申请;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原告撤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制和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工作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扎实稳妥地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0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4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6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3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4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6 |
(二)办结申请数 |
件 |
34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4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4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9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驳回申请) |
件 |
4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撤诉)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邮编:300040,电话:58665687,电子邮箱:xinxi@tjc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