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7-13 00:00
2016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6〕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津政办发〔2016〕49号)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委机关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商务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推进商务领域政策法规制度、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预决算及使用、商务重大建设项目、商务领域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等信息发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商务政务信息,做好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主动公开。(财务处,安监处内贸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二)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推进商务领域政策法规、重大新闻公开的同时做好人事任命、公务员遴选与选调、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人教处,财务处,办公室)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初审、办理、备案等各环节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及时动态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做好答疑解惑,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办公室)
(四)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公开工作的要求,凡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承办部门对未组织公众参与的事项,应当说明理由,并报经分管领导确认。决策做出后,应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各有关处室)
(五)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商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以及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步骤、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度、监督方式等,发挥公众监督力量,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盯紧决策执行进度,确保决策执行到位。加强工作督查,做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以公开促推进、促落实,增强工作执行力。(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
(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天津商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重新梳理和安排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栏目功能,大力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网络影响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商务网运营维护管理,对日常信息、重要信息、商务专栏、公众参与等不同板块分别落实专门制度、人员和保障措施,切实更新维护到位。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严格工作流程,确保网站内容和网站架构“双安全”。切实发挥好“天津商务网”作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舆情监控引导、促进商务经济发展、方便企业和公民办事的综合性窗口平台作用。(办公室,市商务委信息中心)
(七)加强多渠道公开建设。拓宽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特别是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政务公开。利用好“天津商务信息”政务微博、“天津外经”、“天津外贸”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开发“天津商务网”手机版在线服务功能,及时发布专项信息,增强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在线服务,宣传商务天津。提高新闻发布会、媒体推介会、采访及访谈活动的组织水平和频度,宣讲政策,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发挥好传统平面媒体作用,继续办好《商务世界》《天津商务年鉴》《商务运行信息月报》等刊物,丰富栏目设置和刊发内容,发挥好政务公开补充作用。(新闻宣传处,外包处,外贸综合处,市商务委信息中心,研究室)
(八)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全市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畅通新闻媒体采访渠道,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发布商务信息、解读政策、宣传商务工作成果,形成“主渠道”作用。探索发挥新闻门户网站、商业网站、商业微博微信、手机APP、自媒体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通过高密度信息输入,发挥 “正能量”宣传填充作用。(新闻宣传处)
(九)推进“互联网+政务”,推进服务公开。落实好商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商务行政执法项目目录年度版本管理制度,切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和增强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处,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三、加强能力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全委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相关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并形成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法必依、执行必严、科学规范。(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一)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机关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增强全体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支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接受相关继续教育。(人教处,办公室)
(十二)加强考核监督和奖惩。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并在委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范围内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提醒督促、要求整改直至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人教处)
2016年7月13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日期:2016-07-13
2016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6〕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津政办发〔2016〕49号)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委机关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商务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推进商务领域政策法规制度、商务促进资金项目预决算及使用、商务重大建设项目、商务领域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等信息发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商务政务信息,做好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主动公开。(财务处,安监处内贸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二)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推进商务领域政策法规、重大新闻公开的同时做好人事任命、公务员遴选与选调、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人教处,财务处,办公室)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初审、办理、备案等各环节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及时动态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做好答疑解惑,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办公室)
(四)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公开工作的要求,凡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承办部门对未组织公众参与的事项,应当说明理由,并报经分管领导确认。决策做出后,应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各有关处室)
(五)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商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以及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步骤、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度、监督方式等,发挥公众监督力量,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盯紧决策执行进度,确保决策执行到位。加强工作督查,做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以公开促推进、促落实,增强工作执行力。(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
(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天津商务网”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重新梳理和安排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栏目功能,大力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网络影响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商务网运营维护管理,对日常信息、重要信息、商务专栏、公众参与等不同板块分别落实专门制度、人员和保障措施,切实更新维护到位。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严格工作流程,确保网站内容和网站架构“双安全”。切实发挥好“天津商务网”作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舆情监控引导、促进商务经济发展、方便企业和公民办事的综合性窗口平台作用。(办公室,市商务委信息中心)
(七)加强多渠道公开建设。拓宽公开方式和公开渠道,特别是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政务公开。利用好“天津商务信息”政务微博、“天津外经”、“天津外贸”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开发“天津商务网”手机版在线服务功能,及时发布专项信息,增强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在线服务,宣传商务天津。提高新闻发布会、媒体推介会、采访及访谈活动的组织水平和频度,宣讲政策,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发挥好传统平面媒体作用,继续办好《商务世界》《天津商务年鉴》《商务运行信息月报》等刊物,丰富栏目设置和刊发内容,发挥好政务公开补充作用。(新闻宣传处,外包处,外贸综合处,市商务委信息中心,研究室)
(八)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全市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畅通新闻媒体采访渠道,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发布商务信息、解读政策、宣传商务工作成果,形成“主渠道”作用。探索发挥新闻门户网站、商业网站、商业微博微信、手机APP、自媒体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通过高密度信息输入,发挥 “正能量”宣传填充作用。(新闻宣传处)
(九)推进“互联网+政务”,推进服务公开。落实好商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商务行政执法项目目录年度版本管理制度,切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和增强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处,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三、加强能力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全委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相关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并形成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法必依、执行必严、科学规范。(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一)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机关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增强全体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支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接受相关继续教育。(人教处,办公室)
(十二)加强考核监督和奖惩。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并在委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范围内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提醒督促、要求整改直至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人教处)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