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应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审查,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我市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经国家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准入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三)推进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发布的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以书面形式及时公开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委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
(四)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围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坚持做好商务领域招商引资、转动能调结构、“走出去”服务体系、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商贸节庆及会展活动等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措施的解读,营造良好商贸环境。
(六)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在决策前积极向社会征集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涉及社会保障等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会议议题,牵头处室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
2.推进执行公开。对涉及商务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等,要公开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情况。
3.推进管理公开。按照要求认真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及时动态调整更新。进一步加强商务促进资金项目管理,对商务促进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商务促进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办法》(津商务财务〔2016〕16号)执行,公开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服务公开。公开2018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以“中国天津商务”、“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天津市企业发展政策共享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关内容和及时发布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精准的政务服务和信息指导。
5.推进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主动公开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
(七)进一步落实解读责任。
各处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起草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通过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手机客户端等各类传播载体作用,扩大政策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强化舆情分析和回应。
逐步建立重要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稳妥处置政务舆情,对可能引发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的事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掌握与商务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乃至歪曲、谣言,细致深入地做好分析判断,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此外,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政策引导”、“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天津商务网建设,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政策引导,积极开展网上办事服务,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并按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商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和维护,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修订后的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并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工作。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
3.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对照国家标准,完成我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并根据职能任务变化,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和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处室、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完善制度和监督
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修改完善我委相关制度文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月定期对处室进行监督考核,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开展自查和培训
信息公开作为商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公众参与、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各处室、相关单位要结合本次方案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围绕新条例、政务舆情回应等,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