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服务贸易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服贸处

发布时间:2018-10-23 00:00

  1.该项政策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鼓励我市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充分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工具,积极扩大服务贸易出口。
  2.该项政策的申报主体?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对2018年度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的服务贸易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给予100%的扶持;对2018年度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给予50%的扶持。
  3.承保模式
  实施期间为2019年1月1 日至 2019年12月31 日,适用于实施期间生效的保单。对于保险责任生效日在保单有效期内的业务,适用保费补助市商务局向中国信保天津分公司拨付保险费中财政资金补助部分,投保企业交纳自行承担部分。中国信保天津分公司承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承保手续,扩大保险覆盖面,让我市更多企业以优惠条件享受国家政策性信用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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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服务贸易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服贸处

日期:2018-10-23

  1.该项政策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鼓励我市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充分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工具,积极扩大服务贸易出口。
  2.该项政策的申报主体?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对2018年度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的服务贸易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给予100%的扶持;对2018年度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给予50%的扶持。
  3.承保模式
  实施期间为2019年1月1 日至 2019年12月31 日,适用于实施期间生效的保单。对于保险责任生效日在保单有效期内的业务,适用保费补助市商务局向中国信保天津分公司拨付保险费中财政资金补助部分,投保企业交纳自行承担部分。中国信保天津分公司承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承保手续,扩大保险覆盖面,让我市更多企业以优惠条件享受国家政策性信用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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