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电商处

发布时间:2018-03-21 00:00

     一、制定背景   
  《2018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天津市“津品网上行”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内容,是市商务委按照公开透明和普惠制原则起草,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的一项资金扶持政策,同时也是促进我市品牌企业产销对接,助力品牌商品拓展网销渠道、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支持范围。依据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6》发布的国内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市场份额占比情况,2018年,天津市支持本地品牌所有者企业和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利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当当网、聚美优品等七个平台开设旗舰店或专卖店(专营店、卖场模式暂不纳入支持范围),并开展网络营销业务。   
  第二部分是支持内容和标准。《指南》主要支持两方面费用:平台使用费、交易佣金。(名词解释:1.平台使用费:卖家依据与平台签署的入驻合同(协议)内容,使用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常见缴纳方式分为按年缴纳或按月缴纳。2.交易佣金:又称“佣金”,是以商家通过入驻平台与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平台通过技术系统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而产生的费用。)平台使用费按开票日期来界定,开票日期在《指南》支持的时间段内,即可申报。交易佣金测算基数以《指南》规定的时间段为起止日期。   
  第三部分是企业申报条件。《指南》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且有实际办公地址、所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地为天津且商标在有效期内、授权链完整、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等。   
  第四部分是企业须提交的材料。《指南》要求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标号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骑缝章,并另附一份其他单位账户存根。商家入驻平台合同(协议)可以是纸质版原件,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件(彩色打印)。所有票据需要出示原件,验后退回。支付凭证须盖单位公章。   
  第五部分是企业申报程序。申报企业须在《指南》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超过截至日期将不再受理。受理结果及第三方审核结果,将会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天津商务网”-“公示公告”一栏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如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及时通过《指南》中的联系方式与市商务委进行沟通。   
  第六部分是监督检查。对于骗取、套取该项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市商务委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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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电商处

日期:2018-03-21

     一、制定背景   
  《2018年天津市支持“津品网上行”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天津市“津品网上行”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内容,是市商务委按照公开透明和普惠制原则起草,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的一项资金扶持政策,同时也是促进我市品牌企业产销对接,助力品牌商品拓展网销渠道、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支持范围。依据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6》发布的国内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市场份额占比情况,2018年,天津市支持本地品牌所有者企业和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利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当当网、聚美优品等七个平台开设旗舰店或专卖店(专营店、卖场模式暂不纳入支持范围),并开展网络营销业务。   
  第二部分是支持内容和标准。《指南》主要支持两方面费用:平台使用费、交易佣金。(名词解释:1.平台使用费:卖家依据与平台签署的入驻合同(协议)内容,使用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常见缴纳方式分为按年缴纳或按月缴纳。2.交易佣金:又称“佣金”,是以商家通过入驻平台与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平台通过技术系统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率进行实时划扣而产生的费用。)平台使用费按开票日期来界定,开票日期在《指南》支持的时间段内,即可申报。交易佣金测算基数以《指南》规定的时间段为起止日期。   
  第三部分是企业申报条件。《指南》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且有实际办公地址、所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地为天津且商标在有效期内、授权链完整、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等。   
  第四部分是企业须提交的材料。《指南》要求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标号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骑缝章,并另附一份其他单位账户存根。商家入驻平台合同(协议)可以是纸质版原件,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件(彩色打印)。所有票据需要出示原件,验后退回。支付凭证须盖单位公章。   
  第五部分是企业申报程序。申报企业须在《指南》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超过截至日期将不再受理。受理结果及第三方审核结果,将会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天津商务网”-“公示公告”一栏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如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及时通过《指南》中的联系方式与市商务委进行沟通。   
  第六部分是监督检查。对于骗取、套取该项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市商务委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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