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电商处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问: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政策出台的背景有两个方面:一是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向电子商务应用转型”作为转型路径之一。为落实好这个行动计划,市商务委制定了落实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二是 “津品网上行”计划被写入《天津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这个计划由市商务委牵头,旨在深入推进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经营模式,优化商品供给,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改善流通环境,补齐发展短板。从这两个方面出发,为落实好我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深入开展 “津品网上行”,我们制定了《2018年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问: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6》中“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市场份额”数据显示,阿里巴巴市场份额达到47.5%,排名第一,远高于其他平台运营商。因此,我们鼓励企业积极运用阿里巴巴中国站也就是1688平台开展B2B业务。对我市企业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首次在1688平台缴费开店,并实际缴纳平台服务年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补助。
问: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一是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二是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三是申报单位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首次在1688平台缴费开店,并实际缴纳平台服务年费。申报单位在1688平台注册的“所在地区”为“天津”。四是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问: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和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组织两次申报。2017年下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4月2日—4月9日期间,2018年上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6月25日—7月2日期间,按照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不得邮寄)至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地址是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一楼,电话是5836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