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商务委电商处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我市企业首次应用1688平台(阿里巴巴中国站)的平台服务年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报单位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首次在1688平台缴费开店,并实际缴纳平台服务年费。申报单位在1688平台注册的“所在地区”为“天津”。
(四)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5-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上1688平台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上1688平台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在1688平台的网店首页截图(截图时鼠标放在店铺名称上,弹出能显示网店经营单位名称、经营时间、所在地区的页面)。
(六)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5-2)。
以上各项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按照顺序编号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加封皮,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其它单位账户存根”在装订的两册之外另提交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所涉及的合同、发票在申报时还需出示原件,验后退回。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2017年下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4月2日—4月9日期间,2018年上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6月25日—7月2日期间,按照本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不得邮寄)至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一楼,电话:58366521。
(二)项目受理。市外经贸服务中心按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汇总申报项目,出具《公共政策类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专项审核。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审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报市商务委。
(四)资金分配。市商务委依据政策文件、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专项审核报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天津商务网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资金拨付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监督检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商务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联系人: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 高展涌
联系电话:58665933
传 真:58665953
电子邮箱:gaozhanyong@shangwuju.tj.gov.cn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 波
联系电话:23391879
2018年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B2B)应用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市商务委电商处
日期:2018-03-22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我市企业首次应用1688平台(阿里巴巴中国站)的平台服务年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报单位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首次在1688平台缴费开店,并实际缴纳平台服务年费。申报单位在1688平台注册的“所在地区”为“天津”。
(四)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5-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上1688平台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上1688平台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在1688平台的网店首页截图(截图时鼠标放在店铺名称上,弹出能显示网店经营单位名称、经营时间、所在地区的页面)。
(六)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其他单位账户存根(附件5-2)。
以上各项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按照顺序编号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加封皮,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其它单位账户存根”在装订的两册之外另提交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所涉及的合同、发票在申报时还需出示原件,验后退回。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2017年下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4月2日—4月9日期间,2018年上半年首次应用1688平台的申报单位须在2018年6月25日—7月2日期间,按照本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不得邮寄)至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一楼,电话:58366521。
(二)项目受理。市外经贸服务中心按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汇总申报项目,出具《公共政策类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专项审核。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审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报市商务委。
(四)资金分配。市商务委依据政策文件、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专项审核报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天津商务网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资金拨付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监督检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商务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联系人: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 高展涌
联系电话:58665933
传 真:58665953
电子邮箱:gaozhanyong@shangwuju.tj.gov.cn
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 波
联系电话:2339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