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商务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8-08-15 00:00
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转发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商务委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天津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域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市商务委重点工作和全市商务发展大局,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推动市商务委党建工作进一步改进、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原则
1.坚持常态创建。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在单位内部、服务窗口努力创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2.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做好商务领域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确保各区在商务领域创建工作中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
3.坚持服务属地。支持配合和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推动下属单位参与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工作,推动单位职工及亲属参与支持配合常住地区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市商务委机关的创建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商务系统3家局级单位的创建工作由党群处负责推动。
2018年度创建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创建(3月至10月)。依据《天津市文明创建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11月上旬)。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迎检阶段(11月中旬)。机关各处室、3家局级单位根据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自我完善,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工作任务
开展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具体包含12个方面共35项任务。
(一)抓好思想建设
1.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前完成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方面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秩序处、宣传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处室:秩序处、流通处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3)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二)抓好创建管理
1.创建工作机制方面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宣传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责任处室:委“双万双服”工作组、服务组,办公室、外贸综合处、财务处、党群处、人教处、审批处、外管处、宣传处、研究室、秩序处、法规处、贸发处、服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方面
(1)认真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前完成
(2)履行行业主管职能,积极牵头指导、推动本系统、本行业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各区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区和提名城区圆满完成有关创文任务,并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处室:秩序处、党群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成效显著。
责任处室: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三)抓好基础建设
1.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方面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推选文明家庭,促进家庭和睦。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方面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3.抓好诚信建设方面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心守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4.抓好文明素质养成方面
(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建设节约型党委,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食堂张贴节约标语,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5.抓好法治建设方面
(1)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搞好法制宣传月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95%。
责任处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责任处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6.抓好文化体育活动方面
(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7.抓好优美环境建设
(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六、测评内容
具体测评指标、项目、标准、方法及工作分工详见附件。
附件:
2018年7月25日
市商务委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来源:市商务委机关党委
日期:2018-08-15
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转发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商务委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天津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域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市商务委重点工作和全市商务发展大局,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推动市商务委党建工作进一步改进、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原则
1.坚持常态创建。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在单位内部、服务窗口努力创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2.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做好商务领域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确保各区在商务领域创建工作中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
3.坚持服务属地。支持配合和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推动下属单位参与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工作,推动单位职工及亲属参与支持配合常住地区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市商务委机关的创建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商务系统3家局级单位的创建工作由党群处负责推动。
2018年度创建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创建(3月至10月)。依据《天津市文明创建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11月上旬)。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迎检阶段(11月中旬)。机关各处室、3家局级单位根据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自我完善,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工作任务
开展2018年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具体包含12个方面共35项任务。
(一)抓好思想建设
1.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前完成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方面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秩序处、宣传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处室:秩序处、流通处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3)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二)抓好创建管理
1.创建工作机制方面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责任处室:党群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宣传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责任处室:委“双万双服”工作组、服务组,办公室、外贸综合处、财务处、党群处、人教处、审批处、外管处、宣传处、研究室、秩序处、法规处、贸发处、服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方面
(1)认真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前完成
(2)履行行业主管职能,积极牵头指导、推动本系统、本行业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各区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区和提名城区圆满完成有关创文任务,并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处室:秩序处、党群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成效显著。
责任处室: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三)抓好基础建设
1.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方面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推选文明家庭,促进家庭和睦。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2.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方面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前完成
3.抓好诚信建设方面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心守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秩序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4.抓好文明素质养成方面
(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3)建设节约型党委,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食堂张贴节约标语,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5.抓好法治建设方面
(1)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搞好法制宣传月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95%。
责任处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责任处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6.抓好文化体育活动方面
(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7.抓好优美环境建设
(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2)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完成
六、测评内容
具体测评指标、项目、标准、方法及工作分工详见附件。
附件: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