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商事法律咨询和投诉中心预警信息简报 (2022年 第21期)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商事法律咨询和投诉中心 【2022-12-12】


信息简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商事法律咨询和投诉中心

天津市公平贸易行业预警点

2022年 第21期)


主要内容


1.巴基斯坦对涉华单面涂层双层纸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乌克兰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

3.印度终止对涉华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调查

4.乌克兰终止对进口PVC型材保障措施调查

5.美国对糠醇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羟基乙叉二膦酸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7.印度对华树脂粘合薄砂轮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8.墨西哥对华罐装伞菇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9.土耳其对华窗帘及装饰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0.阿根廷对涉华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213

巴基斯坦对涉华单面涂层双层纸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113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重量介于225克至400克之间的单面涂层双层(灰底)纸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8.57%、印度尼西亚为16.22%、韩国为14.98%,措施自202251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4810.92004810.9900


2022214

乌克兰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

202211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2112日决议,决定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3901 20 90 003904 10 00 00



2022215

印度终止对涉华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调查

20221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提交的终止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01185411012项下的产品。


2022216

乌克兰终止对进口PVC型材保障措施调查

202211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进口PVC型材作出保障措施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该案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为制作门、窗或窗台带/不带密封条的PVC型材,涉及乌克兰税号3916 20 00 903925 90 80 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2217-M32

美国对糠醇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1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糠醇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50.43%的倾销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2.13.003824.99.9397


2022218-M33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羟基乙叉二膦酸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21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22219

印度对华树脂粘合薄砂轮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21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财政部于2022114日发布办公室备忘录,不接受其于20228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树脂粘合薄砂轮作出的终裁建议,决定不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2220

墨西哥对华罐装伞菇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11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罐装伞菇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设定2.05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进口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同时设定进口自Calkins Limited的中国原产涉案产品和其他中国原产涉案产品的最高反倾销税额分别不超过1.1891美元/千克和0.6121美元/千克,措施自20215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TIGIE税号2003.10.0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在醋或乙酸里保存的罐装伞菇。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2221

土耳其对华窗帘及装饰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11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2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窗帘及装饰布(人造及合成纤维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CIF)的42.44%(税额不超过5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5810600560066303


2022222

阿根廷对涉华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10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荷兰的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离岸价(FOB)对中国和荷兰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2.42%32.28%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2916.31.21